义安代表团热烈讨论对外贸易管理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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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继续第二次会议的工作计划,10月27日上午,在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第三组组长阮德荣的主持下,来自茶荣、和平、莱州、乂安等4个省的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了《对外贸易管理法草案》。

Toàn cảnh phiên thảo luận tổ.
小组讨论会概况。

通过讨论,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大多数成员同意有必要颁布《对外贸易管理法》,为完善同步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法律框架做出贡献;加强国家对外贸易管理手段,确保透明度、效率和遵守国际承诺。

义安代表团认为,《对外贸易管理法》的颁布旨在推动行政程序改革,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国内生产,发展进出口活动。然而,代表们认为,该法仍存在诸多重叠之处,且不够严格……

Đại biểu Nguyễn Đắc Vinh tán thành dự án luật chỉ điều chỉnh ngoại thương hàng hóa.
阮德荣代表同意,该法律草案的范围仅规范国家对货物对外贸易领域的管理。

关于货物进出口禁令问题,阮文志代表表示,政府应统一、细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清单,确保管理和行政工作具有主动灵活性,适合各个时期,同时确保人民根据宪法享有的经营自由权。

考虑到过去的进出口活动存在很多重叠,《对外贸易管理法》的出台将限制近期外贸领域存在的不足,不少代表对该法草案第十条规定的禁止进出口货物清单表示担忧。

因此,代表们建议,有必要在法律草案中明确禁止出口和进口的货物清单,以确保高度透明的法律基础。

Đại biểu Nguyễn Vân Chi đóng góp ý kiến vào dự thảo luật tại phiên thảo luận.
阮文志代表在讨论会上对法律草案发表了意见。

此前,工贸部部长陈俊英向国会提交的《对外贸易管理法》草案指出,必须制定一部方向明确、符合党和国家主张、稳定、透明、统一、符合融入国际经济要求的对外贸易管理法。同时,必须确保国家对外贸易管理活动顺利有效,符合融入国际经济的要求。

该法草案共8章115条,规定了与国际货物贸易有关的对外贸易活动的管理和经营措施;不干涉贸易商或贸易商之间具体活动;只规范货物贸易,不规范服务贸易。

关于服务进出口,部长表示,根据总理第28号决定的规定,对旅游、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12个进出口服务行业进行了专门的管理……所有这些行业都受到专门法律体系的监管。

鉴于服务业的特殊性,部长强调,将服务类型的多样性综合起来,在一部法律中制定服务进出口的一般规则和通用管理措施并不可行。因此,与所有其他国家一样,越南采用在专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入境后管理措施,避免现有法律体系出现重叠。

国会经济委员会在审议该法草案时,赞同政府关于颁布《对外贸易管理法》的必要性,认为该法有助于完善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同步法律框架。经济委员会建议继续审查该法草案是否符合《宪法》、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今天(10月27日)下午,国会代表继续分组审议《法律援助法》(修正案)草案和《国家赔偿责任法》(修正案)草案。

叶英-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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