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就法律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乂安国会代表团提出了许多务实的意见,重点是完善《个人数据保护法》和与诉讼相关的法律。

5月12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司法法》、《破产法》、《法庭调解与对话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缩短第十五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任期,任期为2021年至2026年。
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四小组与海防市代表团、巴地头顿省代表团进行讨论时,提出3点意见。
关于组建三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思考
乂安代表团专职国会议员陈一明先生基本同意该法案修改和补充了《民事诉讼法典》、《行政诉讼法》、《未成年人司法法》、《破产法》和《法院调解与对话法》的若干条款,并表示修改内容是必要的,以调整解决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权限,以适应三级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模式。
主要内容是将不再设有区、高级人民法院时的管辖权移交给地区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该代表评论说:“地方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对劳动争议和诉讼请求的管辖权尚未明确。根据现行规定,劳动争议和诉讼请求由区级人民法院管辖。”
然而,根据《修改和补充人民法院组织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中关于地方人民法院组织结构的规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劳动审判庭。因此,代表建议将该项职权增设到地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
该代表建议明确规定,没有设立专门法院的地方人民法院,由该地方人民法院院长负责组织审判工作,指派法官审理本辖区内的案件。
陈一明代表还对在最高法院、省级、地区级三级新模式下办案方式的转变提出了一些意见。
陈一明主席还表示赞同国会关于将第十五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任期从2021年缩短至2026年的决议草案的内容。
在数字环境中保护儿童
越南国会国防安全与外交委员会专职议员、乂安代表团代表范富平先生就《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的多个内容发表了评论,特别是有关处理儿童个人数据的规定。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决定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时,应优先考虑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因为儿童是尚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弱势群体;但同时也需要进行适当的研究和审查,避免重复和不一致。
该代表建议在法律体系中重新审视“儿童”的概念。现行《民法典》并未使用这一概念,但规定了“未成年人”,并分为三组:6岁以下、6至15岁以及15至18岁。与此同时,2016年《儿童法》将儿童定义为16岁以下的人,而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越南自1990年起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人,除非国家法律早先规定了成年年龄。该代表建议,草案应与国际法和现行法律相协调、相一致。
代表们表示,鉴于儿童从小就使用社交网络的现状,保护个人数据刻不容缓。法律需要提供更有力、更具体、更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护数字环境中的儿童。
义安省代表还就删除个人数据的相关规定发表了评论。草案目前规定,根据要求删除所有数据的期限为72小时,这不切实际,尤其对于数据系统复杂的企业而言。
此外,该法律应包括允许部分删除数据(例如交易后存储的信用卡信息)的条款,以增加灵活性并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
陈德顺少将在《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讨论会上发言,他作为负责审议该法草案的国会国防安全外交委员会委员、专职国会代表,在审议过程中补充了法律内容,希望国会代表能够提出更多具体、深入的意见,以完善该法草案,确保草案的可行性和质量。

少将表示,这是一部艰难的法律草案,是在越南政府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第13号法令实施仅两年的背景下制定的。实施时间还不够长,无法充分评估其优势和困难。
该代表认为,该法案的复杂性既来自技术内容,也来自立法技术因素。此外,国际上对个人数据保护的看法尚不统一,且受特定政治和社会背景的制约。因此,越南不能机械地照搬外国模式,而需要构建一条适合实践的法律走廊,在保护人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该法案提出了个人与个人数据相关的11项权利和3项义务;同时规定了机构和组织在保护个人权利方面的责任。
审查过程中,国防安全与外交委员会对信息技术、电子商务、金融银行、医疗保健、教育和公共管理六个重点领域进行了深入调查。
然而,通过调查,许多机构和组织表示担心,如果按照目前的草案颁布,合规成本高昂,可行性低。例如,银行评估,72小时内删除数据的规定可能需要花费数千亿越南盾来满足技术和人员需求。

草案中诸如“知情权”、“同意权”、“撤回同意权”或“请求删除数据权”等权利也面临诸多担忧。代表明确指出:“知情权需要确定具体的范围,个人可以知道多少,以及在哪些当事人之间可以知道;避免滥用,尤其是在安全和高度机密领域。”
同样,撤回同意或请求删除数据的权利也需要建立明确的举证机制,避免争议并确保可行性,特别是在有强制数据存储要求的金融和银行交易中。
委员会根据各机关、组织、专家和国会代表的意见,对法律草案进行了初步修改。下一步,委员会将结合小组讨论和现场讨论的结果,继续审议并最终确定法律草案内容,确保法律草案切实可行、条理清晰,并适合实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