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缩短2021-2026年全国人大和各级人民议会的任期。
5月12日上午,第十五届国民议会第九次会议进入第二个工作周。

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提议缩短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任期,任期为2021-2026年。
根据国会副主席阮氏清提交的报告:国会常务委员会提议将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任期缩短3个月,从2026年7月结束改为2026年4月初结束。

缩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建议,是根据党的政策和实际需要提出的,表明有必要缩短全国党的代表大会到新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之间的时间间隔,以便及时完成高层人员的选拔,任命新一届党委成员,确保党、国家、政府、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关键人员的连贯性、全面性、持续性和衔接性;同时,新一届各级党委要及时落实党的十四大和各级党的决议。

国会副主席阮氏清提交了一份关于确定2026-2031年第十六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日期的报告。
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2026年至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全国人大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日定为2026年3月15日星期日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