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企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请问,根据2024年《土地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企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这是阮文和先生(义安省杜良县)关心的问题。
回复:2024年《土地法》第35条规定了受让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改变的经济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1.受让土地使用权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经济组织具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2.获得国家划拨的、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土地或者国家出租的、一次性收取整个租赁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经济组织,享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经济组织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a)接受土地转让而不改变土地用途时,其权利和义务依照本法第 33 条第 1 款规定执行;
b)在国家以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划拨土地或者以一次性支付整个租赁期限的土地租金的方式租赁土地的情况下,接受土地转让、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当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c) 国家以按年缴纳租金的方式出租土地,接受土地出让、改变土地用途时,其权利和义务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4.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的经济组织将土地由不征收土地使用费的土地变更为征收土地使用费的土地或者租赁土地,其权利和义务如下:
a)由国家划拨土地并收取土地使用费或租赁土地并一次性支付整个租赁期限的租金的情况下,其权利和义务依照本法第33条第1款规定执行;
b) 国家出租土地并收取年租金的情况,其权利和义务依照本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执行。
因此,根据2024年《土地法》,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享有上述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