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传销,侵吞投资者资金
“商人”郑春孟因利用多层次营销筹集资金而“诈骗侵占财产”而被起诉。
据记者了解,芹苴市人民法院已立案侦查,准备开庭审理此案,该案为利用传销手段集资“侵占财产”案。
本案被告人郑春孟(38岁,居住于胡志明市新平郡第一坊裴氏春街)——RFIVN房地产投资贸易股份公司(RFIVN公司)前董事。
郑春孟.照片:越南企业 |
根据起诉书,RFIVN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新平郡第一坊阮文卓街307/1A号。孟聘请阮红明担任其公司的高级战略顾问。
此外,Manh Manh还聘请了Nguyen Trong Luan(身份不明)来设计和管理网站:rti-roy.com,并聘请了其他几人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客户服务人员……
Manh 的诀窍是将 RFIVN 公司塑造成美国 RFI 公司在越南的代表公司。
具体来说,它专门投资大型房地产项目;或拥有外国投资资本的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参与过许多大型项目,例如Bitexco,胡志明市地铁项目......与投资客户建立信任,调动资金,然后将其用于投资。
郑春孟被指控举办研讨会来宣传公司形象,并号召许多人以注资的形式签署商业合作协议,分享利润,并收取高额利息。
投资者欲成为RFIVN公司股东,需签署至少1000美元的出资合同,其中账户维护费为10美元。
被告人郑春孟被捕后。图片来源:CA |
之后,给予投资者一个ID账户,并通过银行账户按照出资合同支付本金和利息,如果投资者在3年9个月,相当于1365天,投资1000美元,投资者将获得2987美元。
起诉书规定,对于那些为公司介绍更多投资者的人,Manh 将获得总投资推荐金额的 5%,并在介绍新投资者时获得 0.25% 的佣金。
此外,Manh还为投资者提供奖励,凡投资3至5个ID的投资者将获赠1根SJC金条,凡介绍1000个ID的投资者将获赠一辆汽车。
为了赢得投资者的信任,Manh Manh 还在北部、中部、南部和西部开设了四家分行。
Manh 被指控使用上述手段,在短时间内,这名“商人”召集了 14 个人建立信托并出资,挪用了超过 5.31 亿越南盾。
经调查核实,RFIVN公司并非跨国公司,没有参与孟农所说的项目,也没有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孟农的目的是号召更多人出资,并以高额利息进行投资。
拿后来的投资者的钱来回报早期的投资者。在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之后,Manh 就会挪用他们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