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要求以谋杀罪起诉周越强。
吸毒后,周越强 (Chau Viet Cuong) 往受害者嘴里塞了大蒜,受害者的家人刚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警方考虑以谋杀罪起诉他。
被歌手周越强往嘴里塞大蒜致死的女孩的法定代理人吕氏哈女士(河内章美县)表示:她的家人刚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当局考虑以谋杀歌手周越强的罪名起诉被告。
调查机构的 Chau Viet Cuong。 |
请愿书中写道:据家属称,事发后,河内市巴亭区警察局以过失杀人罪起诉了阮越强(又名歌手周越强,1978年出生)。受害者是张美华(20岁,住在张美区,是阮越强的侄女)。
但据河女士称,周越强吸毒时,曾强行将大蒜塞进河女士嘴里,堵塞了她的呼吸道,导致她死亡。
2017年修正补充的2015年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因服用酒精、啤酒或者其他强烈刺激性物质导致丧失认知能力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下犯罪的,仍然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该规定,即使在因自行服用强效兴奋剂而丧失感知和控制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周越强仍须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要求任何故意将毒品摄入体内的人必须意识到其有害影响和后果。
请愿书中还指出:“周越强使用导致幻觉的药物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他必须对故意错误负责。调查机构认定,本案中的非故意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
和 ”周越强强行将大蒜塞入受害人嘴中,致其死亡,此行为危及他人生命,并非日常生活中喂大蒜的正常行为。周越强反复将大蒜塞入受害者喉咙,导致无人能不反抗而幸存。在本案中,这种行为不能被视为无意之失。
基于上述理由,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请求执法机构考虑以谋杀罪起诉周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