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数千名教师荣获功绩证书却尚未收到奖金?
(Baonghean.vn)- 过去几年,义安省数千名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获得了教育和培训部长颁发的奖状,但迄今为止,他们还没有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奖金。
获得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奖状已有一个多月了,但截至目前,Mau Don 中学(Con Cuong 县)的老师 Lo Thi Tam 女士尚未收到奖状。奖金这也是义安省数千名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多年来的共同处境。
“本学年,学校只有一位教师于11月初获得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奖状。获得奖状后,学校提前为这位教师办理了加薪手续。至于奖金,我们还没看到。学校也有固定的支出,但内部支出规定中没有这一项,所以我们不敢花。”茂东中学校长丁氏河说道。她还向本区获得奖状教师的学校了解情况,所有学校都没有拨款奖励。因此,到目前为止,所有获得奖状的教师都没有收到相应的奖金。
昆强县教育培训厅厅长黎青安表示,按照规定,受表彰的单位将获得奖励。如果用常规支出来支付,则违反财务原则,学校不敢乱花钱。因此,多年来,昆强县各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虽然获得了教育培训部的奖状,但没有教育培训部奖励基金的相应奖金,因此得不到奖励,因为没有机构愿意支付奖金。
据记者调查,过去7年,义安省数千名教师获得了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奖状,但至今未领取奖金。最近一次是在2023年11月7日,教育培训部部长签署决定,向义安省教育部门82个集体和365名个人颁发奖状,以表彰他们在2022-2023学年“管理、教学和学习中的创新与创造力”竞赛运动中取得的杰出成就。2021-2022学年,义安省有362名个人获得此奖状,2020-2021学年,全省有73个集体和276名个人荣获此奖状。奖励决定明确指出:“除奖状外,集体和个人还将根据政府2017年7月31日第91号令规定的奖励等级获得奖励,奖励金额从提交单位的竞赛奖励基金中扣除。”根据第91号令,获得部级奖状的人员的奖励等级为基本工资的1倍(相当于180万越南盾)。
获得教育培训部部长颁发的功绩证书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有效实施“管理、教学和学习中的创新和创造力”竞赛运动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证据和具体附带产品展示出许多举措和创新产品,并被评为优秀完成学年任务。
然而,与往年一样,义安省此次获奖的365名个人和82个团体却没有拿到任何奖金。“对我们这些老师来说,这笔钱数额不小。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这笔钱给了我们精神上的鼓励。等了很久却拿不到奖金,也让人失望又担心。我们问过学校,学校也说不知道。”一位四年前获得过奖状,至今仍未收到奖金的老师说道。
除了教育部颁发的奖状外,许多教师反映,他们收到了教育培训部的奖状,但至今未收到奖金。此外,乂安省一些非公立学校的领导也感到担忧,他们多年前就获得了“基层竞赛战士”、“先进劳动集体”等称号,但至今未按规定获得奖金。

演州区一所民办学校的校长表示,2017-2018学年,他获得了教育培训厅授予的“基础竞赛战士”称号。2019年7月,学校继续获得该厅授予的“先进劳动集体”称号,但至今未发放任何奖金。“虽然是民办学校,但这些称号都是由教育培训厅领导签字授予的,颁发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奖金。但我们等了很久,也没看到任何奖金。所以老师们都不感兴趣,我们学校也好几年都没主动提出来。”校长说。
关于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奖状,奖励决定中写明“来自颁发单位的竞赛奖励基金”。然而,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要获得奖状,必须经过学校、教育培训厅和教育培训厅三级报送。也就是说,学校报厅,厅报厅,厅报教育培训厅。由于内容不明确,很多学校或教育培训厅领导也感到困惑,不知道这里面的“颁发单位”到底是哪个?

谈及此事,乂安省教育培训厅办公室主任阮仲焕表示,过去教育培训部每次颁发奖状,都会附赠奖金。但7年来,奖金已不复存在,只颁发奖状,且在颁奖决定中注明,奖金将从颁奖单位的竞赛奖励基金中扣除。
教育培训部2023年5月颁发的竞赛奖励工作指导文件中也指出,“获得教育培训部部长颁发的奖状和教育培训部部长颁发的奖状的集体和个人的奖金,按照第91/2017/ND-CP号议定第73条规定执行,资金来源从提交单位的竞赛奖励基金中提取”。
“由于指示中没有明确指出颁发单位,学校对此并不理解,所以到目前为止,获得奖状的老师还没有收到相应的奖金。从部门的角度来看,这里的颁发单位是第一颁发单位,也就是学校,而不是部门或办公室。这笔奖金由获得奖状的老师所在的学校负责发放。”范先生说。
然而,一些校长和教育培训部领导不同意这一指导意见。“学校没有奖励基金,只有经常性支出基金。但如果从经常性支出基金中拿出一部分来奖励,那就违反了财务原则。”教育培训部一位领导表示。他还补充说,颁发奖状的单位有责任支付相应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