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偷偷”通过程序成为内务部负责人
内政部刚刚发来文件,要求县政府考虑规划任命陈春灵先生(新莲中学校长)担任内政部副部长一职,因为他不符合任职要求。
之前,越南网有报道称“校长意外‘漏’任内务部长”,反映陈春灵先生虽然不符合规定的全部条件,但仍计划担任香化县内务部长一职。
广治省内政部回应 |
香化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邓仲文表示,他已经收到内政部关于该县官员任命程序和计划的回复,其中包括林先生的案件。
根据内务部3月15日第134/SNV-CCVC号批示“关于接收和任命干部”的规定,根据第18-NQ/TW号决议,在县一级,具有类似职能和任务的部门和办公室,如: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委员会和内务部,检查委员会和检查局……可考虑兼任职务和负责人。
参照广治省人民委员会第12/2009/QD-UBND号决定中规定的副厅级职务任职资格标准,陈春灵先生缺乏专家级国家管理培训证书。
“接到内务部通知后,县人民委员会将向县委常务委员会报告,要求停止为陈春灵先生一案规划内务部副部长职位”,范先生说。
党委香化区委员会 |
此前,2017年底,香化县委发布了关于实施任命程序政策的通知,任命林先生为内务部副部长。
县委公告指出:“陈春玲同志目前担任县教育部门领导职务。因此,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向内务部提交文件,转任县内务部公务员,符合县内务部副部长的任职条件。”
香化县内务局官员表示,按照规定,拟任干部必须符合所有条件,向主管部门提交拟任文件,然后报请县委常委批准。
虽然林先生目前担任新联中学校长,但内政部尚未考虑让他担任公务员。同时,如果计划任命内政部副部长,则必要条件是该人必须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