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滥用职权、利用大众媒体进行竞选活动。
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透露,自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之日起至投票开始前24小时(2016年5月21日上午7时前),各级阵线将组织会议,与选民见面,为第十四届国会候选人进行竞选造势。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阮文法表示,选举活动必须民主、公开、平等、依法进行,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国会和人民议会候选人必须在各选区进行竞选活动。选举组织及其成员不得为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竞选活动从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开始,到投票开始前24小时结束(2016年5月21日上午7点之前)。同时,国会候选人必须在其竞选所在地媒体和国家选举委员会国会代表选举网站上回答选民提问时,向选民介绍其当选国会代表后的行动计划。
阮文法先生还强调了竞选活动中应注意的几个行为。即:国会代表候选人不得利用竞选活动进行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宣传,不得损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荣誉、尊严、名誉、权利和其他合法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利用大众传媒进行竞选活动。国会代表候选人不得利用竞选活动为自己组织和个人在国内外募集资金、捐款;不得使用或承诺捐赠、支持金钱、财产或物质利益,以拉拢、贿赂选民。阮文法先生强调:“候选人必须充分掌握竞选活动的法律规定,制定行动方案,并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竞选活动。”
根据SG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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