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关于荣市新农村标准实现情况的意见
(Baonghean.v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了对荣市新农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标准考核结果的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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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机械,为新农村建设铺平道路。图片来源:PV |
2016年11月19日,省人民委员会组织对荣市县级新农村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审查。根据2015-2020年阶段乂安省县级新农村建设内容和标准审查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截至2016年11月19日,荣市已达到城镇标准,并根据政府总理2016年4月5日第558/QĐ-TTg号决定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任务。
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4年11月13日第40/2014/TT-BNNPTNT号通知,关于指导审查和公布达到新农村标准的乡、县、省的程序和材料,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了向全省各机关、组织和人民征集关于荣市新农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审查结果的意见,具体如下:
参加人员:义安省全体人民、组织、机关、单位。
征求意见内容:2011 - 2016 年荣市新农村建设计划实施结果(省人民委员会审查报告草案,网址:http://nongthonmoinghean.vn)。
提出意见的时间:10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提出意见的形式:以书面形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直接向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通过省新农村协调办公室)提出意见,地址:乂安省荣市长氏坊王树茂街4号;电子邮箱地址:[电子邮件保护](详情请洽阮俊英同志,电话:0915717375)
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听取全省各机关、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完成审查结果及荣市农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委员会。
省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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