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枪“警告”邻居而被判处18年监禁
高当行 (Yen Thanh 饰) 认为 NTA 先生无缘无故殴打儿子,于是用气枪射击“以示警告”,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
经过长时间的审议,5月3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高当行(1986年出生)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高当行家住安城县明清乡第5村。
此前,2023年12月25日,高当行因爱好打鸟,向一名不明身份男子购买了两支气枪,每支气枪发射的铅弹长度分别为90厘米和83.2厘米,花费7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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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中午12点左右,高当行想去打鸟,便带着一把83.2厘米长的枪到邻居家打气。邻居家的GH(2010年出生)知道高当行要去打鸟,便主动要求一起去。GH家住安城县明清乡3村。
当天下午2点35分左右,高当行和GH来到明清乡5村。过了一会儿,Hanh接到儿子的电话,说他被村里一个叫TA的男人打了头。高当行安慰儿子说“总有一天我会揍你的”,然后继续去打鸟。
快到538D省道时,Hanh看到同村的TA(1997年出生)正在路边放牛。Hanh停下车,问TA为什么打她儿子。TA回答说,因为Hanh的儿子戏弄了他。
高当行认为TA无缘无故殴打自己的孩子,非常生气,立即拿起手中的气枪扣动扳机,向TA的颈部射击,导致受害者倒地。
事发后,Hanh立即让GH把枪带回家藏好,自己则把受害者送往医院。然而,由于伤势过重,受害者不久后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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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日,高当行拿着90厘米手枪向警方报案。
庭审中,高当行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据了解,事发后,高当行的家人为NTA家人支付了5800多万越南盾的住院费和丧葬费。此外,被告人高当行的家人还支持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5亿越南盾的精神损失费。
受害人家属未要求高当行进一步支付民事赔偿,并向法院提起减刑诉讼。合议庭综合考虑案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高当行有期徒刑18年。
对于高当行非法保管、使用2支枪(猎枪)的行为,有关部门已立案予以处罚。行政违法行为受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