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罪被判入狱6年
(Baonghean.vn)- 6月14日,人民检察院与演州县人民法院配合组织开庭,吸取“抢劫”案的经验教训。
起诉书称,2016年2月12日凌晨5点30分,阮德氏(Nguyen Duc Thi,1999年出生,居住在岘港市岘港县第五村)看到武氏女士(Vo Thi MS,1990年出生)独自前往佛寺时,用硬物殴打了森女士,直至其昏迷。阮德氏抢劫了受害人35.7万越南盾后,还强奸了森女士。
![]() |
被告人阮德氏 |
作案后,阮德氏于2016年2月27日向侦查机关自首。武氏女士拒绝对自身伤势进行鉴定,也未要求以“强奸”罪起诉被告人阮德氏。
考虑到被告人阮德氏虽未成年,但罪行极其严重,合议庭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举办庭审经验交流会的目的是提高检察官依法行使起诉权、监督审判案件的水平,确保对嫌疑人、对犯罪进行准确审判,同时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法律。
明天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