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易假冒商品标签和包装的处罚是什么?

PL June 4, 2025 10:53

买卖假冒商品和包装会受到什么处罚?这是义安省兴原县邓文焕先生(Dang Van Hoan)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11条和第17/2022/ND-CP号法令第3条第7款,关于买卖假冒商品、商品标签和包装的行为的规定,具体如下:

- 对于本法令第 3 条第 7 款 d 点规定的销售假冒商品标签和包装的行为,罚款如下:

+ 如果假冒商品的数量相当于真品,且价值低于 3,000,000 越南盾,或违法利润低于 5,000,000 越南盾,则处以 1,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 如果假冒商品的数量与真品数量相当,且其价值在 3,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 越南盾之间,或非法利润在 5,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之间,则处以 3,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 越南盾之间的罚款;

+ 如果假冒商品的数量与真品数量相当,且其价值在 5,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之间,或非法利润在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之间,则处以 5,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之间的罚款;

+ 如果假冒商品的数量与真品数量相当,且其价值在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之间,或非法利润在 20,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0 越南盾之间,则处以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之间的罚款;

+ 如果假冒商品的数量与真品数量相当,且其价值在 20,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0 越南盾之间,或非法利润在 30,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0 越南盾之间,则处以 20,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0 越南盾之间的罚款;

+ 如果假冒商品的数量与真品数量相当,且价值为 30,000,000 越南盾或以上,或违法利润为 50,000,000 越南盾或以上,则处以 30,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0 越南盾之间的罚款,而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 进口假冒伪劣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条第1款规定罚款数额两倍的罚款:

+ 不属于刑事追诉范围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防腐剂、食品加工助剂、药品和药物成分;

+ 动物饲料、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环境处理产品、畜禽粪便处理产品、肥料、兽药、农药、植物品种、动物品种;

+ 化妆品、医疗器械、洗涤剂、化学品、杀虫剂、家用和医疗领域使用的消毒剂、水泥、建筑钢材、头盔。

- 附加处罚:

+因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展品,但适用本条第4款a点或b点规定的补救措施的情况除外;

+因本条第1款e点规定的违法行为,吊销执照或执业证书使用权01至03个月。

- 补救措施:

+ 因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强制去除假冒商品标签、包装上的侵权元素或者强制销毁假冒商品,但采取本条b点规定的补救措施的情况除外;

+ 因本条规定的进口假冒商品的行为,强制将假冒商品运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或者再出口;

+ 责令退还因实施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所得。

* 注:本规定所称罚款,是指行政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罚款。行政违法行为人为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个人罚款金额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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