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男生因私人谈话刺伤同学
(Baonghean.vn)——仅仅因为课堂上与私人谈话相关的冲突和争吵,一名九年级男生拿起刀刺伤了朋友的腹部。V.因上述行为被起诉并被控谋杀。
8月28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国V.(15岁),居住于清章县清河乡,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名开庭审理。本案被害人是刘国V.九年级同学NPH(2008年出生)。
根据起诉书,2022年12月1日上午9点30分左右,V.和H.冲突课堂争论,与V.私下谈话有关,并被H提醒。
第二天下午,两人在中学门口对面的一家商店见面。在那里,V.拿出一把自制的小刀,问道:“你想死吗?”H.回答道:“你想死吗?”突然,V.拿起刀,朝H.的腹部刺了一刀。

看到朋友流血,V.惊慌失措地跑回家,然后告诉亲戚他所做的事,并让他们带朋友去医院。
受害者被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出院。当局确定受害者的身体损伤程度为55%。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称,他和被害人是同学,经常一起玩耍。当日,由于愤怒情绪失控,被告人误伤了朋友。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
合议庭认定,该男子持刀刺伤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危及被害人生命安全,构成故意杀人罪,并构成流氓罪。被害人经抢救及时,得以存活。
但也要考虑被告人有诚实供述、悔罪表现,事发后影响家属支付医药费、住院费,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费7000万越南盾等减轻处罚情节,被害人提出减轻被告人刑罚的诉求。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国五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