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荣市至库阿洛路公路相关违规行为的公社主席和土地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草原 DNUM_BGZAGZCACA 09:11

(Baonghean.vn)——针对在清理荣市 - 库阿洛路公路时土地部门的违规行为,宜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和一些相关官员刚刚受到纪律处分。

为了对穿过该地区的连接荣市和库阿罗市的 72 米大道进行场地清理,近年来,宜风乡(Nghi Loc)人民委员会对土地进行了审查、授予、交换和分配给受影响的家庭。

但在此过程中,许多受项目影响的土地被宜风乡政府错误地认定为土地使用来源和土地面积变动,从而获得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一个典型案例是,宜风乡政府“引导”将原为居民道路的近99平方米土地纳入宜风乡第8村阮廷风先生家的土地使用权证(LURC),制定荣市—库阿洛连接路项目的补偿方案。

具体而言,2015年,Nguyen Dinh Phong先生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面积为1,872平方米,位于地块编号274,地图编号11,地块边界显示北侧毗邻一条住宅道路。

2018年,为实施荣市-库阿洛路道路补偿项目而征用土地后,阮廷峰先生家从区人民委员会获得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222平方米,地块边界仍显示毗邻道路。

然而,2019年4月,Nghi Loc 区人民委员会向 Phong 先生的家人颁发了新修订的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增加至 321 平方米,证号为 CQ394855。

Trụ sở UBND xã Nghi Phong, huyện Nghi Lộc . Ảnh: Đức Thắng
义风乡人民委员会总部,义禄县。摄影:Thao Nguyen

此次面积变更“抹去了”冯先生土地旁的住宅道路,冯先生的土地面积自然增加到99平方米。为了成功实现土地合法化,许多文件似乎都是伪造的,以符合2014年《土地法》的土地分配条件。具体而言,冯先生土地使用权证发放的调整已于2013年12月获得合法化。

然而,义禄县检查员在检查中指出:“2018年,阮廷峰先生一家并没有占用该地块的相邻道路用于园林用途或在该土地上建设工程。要求阮廷峰先生在2013年12月之前更正并颁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以使用该道路建设工程,这是不现实的。”

同样,在范文诗先生一案中,宜风乡政府错误地确定了第17幅地块第126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来源,导致非法分配土地,并制定了荣-库阿卢公路项目补偿计划,该项目总面积达数千平方米。此外,通过检查,当局还发现了阮文信先生(第6村)、阮文年先生和阮德达先生(第9村)的家人,他们也经地籍官员和宜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证实,在土地使用权证发放文件中存在违法行为,与实际情况不符。

经核查,有关部门认定,上述住户已从宜风乡政府获得数十亿越南盾的土地征用补偿。因此,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要求追讨阮德达先生向县财政局临时账户支付的2.46亿越南盾。并向阮文年先生追讨了2.847亿越南盾。要求阮廷风先生归还土地使用证上授予的99平方米道路面积的原状……

Dự án đại lộ Vinh – Cửa Lò đã làm nóng thị trường đất đai tại xã Nghi Phong
Vinh - Cua Lo 大道项目。照片:Thao Nguyen

可以看出,为了使土地使用来源的确定、土地使用权证的授予和变更、增加或减少在建的荣-库阿罗公路项目所影响的土地面积合法化,土地官员、宜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宜禄县相关部门和办公室负有重大责任。

宜风乡土地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结束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对多名相关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其中,宜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廷海先生和张文幸先生受到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警告”级处分;土地使用权登记处两名干部范成功先生和陈功成先生受到“批评”级处分。

宜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廷海证实了上述消息,并表示阮廷海目前已提出“辞职申请”,不会参加新一届地方执行委员会。土地官员张文行在受到纪律处分后,已被调往其他地区。

宜禄县委书记范鸿光表示,宜风乡有关干部违法违规行为已通过检查,已全部查处完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将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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