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菊一生致力于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
1930年至1931年,荣市和边水市周边地区的工厂工人和农民团结起来,为争取提高工资、缩短工时和废除人头税而斗争,开启了义静苏维埃运动(1930-1931年)。其中就有阮氏菊同志,她是英雄边水(中部省委交通队长)的杰出女儿。
在荣市-边水县,周边地区的工厂工人和农民团结起来,为争取提高工资、缩短工时和废除人头税而斗争,开启了宜静苏维埃运动(1930-1931年)。这是我们党辉煌历史上的辉煌里程碑。这场运动培养出了许多义安家乡的优秀子弟,其中就包括阮氏菊同志,他是中部省委交通队长、英雄边水的优秀子弟。

阮氏菊同志于1910年出生于义安省兴原县安长乡安东河村(现荣市边水坊)。阮氏菊自幼家境贫寒,早年丧父,17岁时便在边水火柴厂当工人。
当时,边水火柴厂不断扩建,成为荣市边水镇最大的两家工厂之一。工厂工人多达一千多人,包括男女老少。其中,只有少数人操作机器,大多数人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这里工作的妇女遭受着各种苦难。她们不仅遭受殴打、辱骂和罚款,还要忍受主管和职员的戏弄、嘲弄和身体接触。正是这种苦难,在阮氏菊和许多同龄妇女心中,铸就了解放自我、解放祖国的决心。
1925年7月14日,在荣市边水县昆明山,福越协会成立,吸引了众多爱国青年参加。阮氏菊和火柴厂的同志们,如黎茂、黎端素、黎越传……都热情地参加了协会组织的斗争运动和活动。
在协会的领导下,要求特赦潘佩珠的运动和要求悼念潘周桢的运动发展成为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唤醒了阮氏德和工厂女工的民族精神。
阮氏菊迅速成熟,积极参加各种运动,号召工农群众战斗,正式踏上充满荆棘的革命活动之路。为了保守秘密,躲避敌人,阮氏菊使用了“薇”(Vy)、“清”(Thanh)、“素”(Suu)等化名。
1928年4月11日,在新越党员的领导下,火柴厂和锯木厂的工人团结起来,抗议资方无理解雇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缩短工时。厂主被迫将全体工人的工资每天提高5美分。斗争取得了成功,阮氏菊更加受到厂里工人的信任和爱戴,并被推选为组长。
1930年2月,阮氏菊被任命为斗争委员会委员,负责工人的宣传工作。1930年4月5日,在荣省委书记黎茂同志的直接领导下,火柴厂委员会召开会议,动员工人支援南定纺织厂罢工工人的救济工作,同时讨论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斗争运动。作为荣市和滨水地区工人革命力量的宣传、动员和发展工作的党员,阮氏菊夜以继日地工作,经常组织和动员妇女不断提高斗争热情。
为准备迎接193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斗争,荣市省委召开会议,指定黎茂同志直接指挥荣市—滨水地区各工厂工人,并决定各工厂设立指挥委员会。阮氏菊同志被任命为火柴厂领导委员会委员,并成为越南共产党正式党员。
1930年5月1日,火柴厂工人大规模参与的斗争爆发,成为宜静苏维埃运动的开端。从最初的火焰开始,人民斗争运动迅速蔓延到坊、公社、县等地,瓦解了傀儡政府机构。宜安和河静两省的许多地方都建立了苏维埃政府。红色工会、妇女解放组织、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相继诞生,蓬勃发展。
荣省委委员黎团淑同志直接把动员和建立妇女解放协会的任务交给阮氏玉同志和阮氏润同志。在阮氏玉同志的支持和鼓励下,越来越多的工厂女工加入了妇女解放协会。她们积极参加集会、捐款捐物、互相帮助等社会活动,对党的领导充满热情和信心。
当时,群众革命运动日益高涨,敌人的监视和追捕也愈演愈烈。1930年10月14日,阮氏菊被秘密警察逮捕,关押在荣市监狱。在长达四个多月的监禁中,她遭受了各种酷刑,但她始终保持镇定,坚决不招供。由于证据不足,当局被迫释放她,将她逐出火柴厂,并命令秘密警察对她进行秘密监视。
出狱后,阮氏菊立即投入工作。中部地区党委女交通通讯员阮氏菊凭借聪明才智、敏捷果敢的性格,化装成水果摊贩,巧妙地克服重重困难,迅速将党的传单、文件和报纸送达各根据地。由此,中部地区党委办公室与各根据地的通讯线路得以接通。
1931年4月24日至29日,中部地区党委会议在禄多村宝庙举行,由中部地区党委书记阮丰色同志主持,报告1930年初以来的革命形势和党中央、中部地区党委执行委员会和各省执行上级政策的决议的执行情况。阮氏菊同志出席会议,接受指示,继续领导新时期的革命运动。
会议结束后,区委、省委领导同志阮风色、黎茂等多位同志落入敌阵,牺牲。此时,区委、省委不得不退入深山老林,秘密行动,保存力量。黎越术同志接替阮风色同志担任中央区委书记,在德塔街的一个秘密山洞里工作。
阮氏杜同志(边水省委书记,化名Suu)经常往返于各支部之间,汇报运动情况,并接受书记的指示,传达到各支部。1931年12月7日,黎越述同志和阮氏杜同志在德塔街秘密支部举行会议时,被秘密警察逮捕,并被关押在荣市监狱。
第二次被关进荣市监狱时,法国殖民者使出了各种阴险手段和极其残酷的酷刑,但这丝毫没有动摇这位滨水姑娘——阮氏菊的钢铁意志和对党的忠诚。1932年1月8日,乂安省南方法院判处阮氏菊终身监禁。1934年3月,值保大国王大婚之际,法院下令减轻政治犯的刑期,阮氏菊和其他许多同志获释。
出狱后,阮氏菊和丈夫阮文威(边水省委常委)继续积极参加革命活动。黎越之军械库以及阮氏菊夫妇的丰功伟绩,为全国抗战和建国时期的爱国竞赛运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阮氏菊——英雄的边水故乡的杰出女儿,中部地区党委交通通讯组组长,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妇女解放事业和民族解放事业。效仿苏联女兵阮氏菊,无数姐妹“为祖国而死,为祖国而生”,与民族一起战胜了两次抗法战争和一次抗美战争,为祖国和民族赢得了独立和自由。她们谱写了我党的光辉历史,不愧是忠姐妹和赵氏梅的后代,不愧是敬爱的胡伯伯赐予她们的八个金玉良言:“英雄、不屈、忠诚、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