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菊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
1930年至1931年间,荣市和边水市周边地区的工厂工人和农民团结起来,争取提高工资、缩短工时、废除人头税,从而发起了义静苏维埃运动(1930-1931年)。其中就有阮氏菊同志,她是英雄边水(中部省委交通队长)的杰出女儿。
在荣市-边水县,周边地区的工厂工人和农民团结起来,争取提高工资、缩短工时、废除人头税,开启了宜静苏维埃运动(1930-1931年)。这是我们党辉煌历史上的辉煌里程碑。这场运动培养出了许多义安家乡的优秀子弟,其中就包括阮氏菊同志——中部省委交通队长、英雄边水的优秀子弟。

阮氏杜同志于1910年出生于义安省兴原县安长乡安东河村(现荣市边水坊)。阮氏杜自幼家境贫寒,早年丧偶,17岁时便在边水火柴厂当工人。
当时,边水火柴厂不断扩建,成为荣市边水镇两大工厂之一。工厂工人多达一千人,男女老少形形色色。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人操作机器,大多数人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这里工作的女性遭受着各种苦难。她们不仅遭受殴打、辱骂和罚款,还要忍受主管和职员的戏弄、嘲弄和身体接触。正是这种苦难,在阮氏菊和许多同龄女性心中,铸就了解放自我、解放祖国的决心。
1925年7月14日,在荣市边水县昆明山,福越协会成立,吸引了众多爱国青年参加。阮氏菊和火柴厂的同志们,如黎茂、黎端淑、黎越传……热情参加了协会组织的斗争运动和活动。
在协会的领导下,要求赦免潘佩珠的运动和要求悼念潘周桢的运动发展成为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唤醒了阮氏德和工厂女工的民族精神。
阮氏杜迅速成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号召工农群众战斗,正式踏上充满荆棘的革命活动之路。为了保守秘密,躲避敌人,阮氏杜使用了“薇”(Vy)、“清”(Thanh)、“素”(Suu)等化名。
1928年4月11日,在新越党员的领导下,火柴厂和锯木厂的工人团结起来,抗议资方无理解雇工人,要求增加工资、减少工时。最终,厂主被迫为所有工人每天增加5美分的工资。斗争取得了成功,阮氏菊更加受到工人的信任和爱戴,并被选为组长。
1930年2月,阮氏杜被任命为斗争委员会委员,负责工人的宣传工作。1930年4月5日,在黎矛同志(荣省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火柴厂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动员工人支援南定纺织厂罢工工人的救济工作,同时讨论响应党中央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斗争运动。作为荣市和滨水地区工人革命力量的宣传、动员和发展工作的党员,阮氏杜夜以继日地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妇女不断提高斗争热情。
为筹备迎接193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斗争,荣省委召开会议,指定黎茂同志直接指挥荣市至滨水一带工厂工人,并决定各工厂设立指挥委员会。阮氏菊同志被任命为火柴厂领导委员会委员,并成为越南共产党正式党员。
1930年5月1日,火柴厂众多工人的参与引发了斗争,成为义静苏维埃运动的开端。从最初的火焰开始,人民斗争运动迅速蔓延到公社、坊和县,瓦解了傀儡政府机构。义安和河静两省的许多地方都建立了苏维埃政府。红色工会、妇女解放联盟、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相继诞生,蓬勃发展。
荣省委委员黎团淑同志直接委托阮氏玉同志和阮氏润同志负责动员和建设妇女解放协会的组织力量。在阮氏玉同志的宣传和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工厂女工加入了妇女解放协会。她们积极参加集会、捐款捐物、互助互爱等社会活动,对党的领导充满热情和信心。
当时,群众革命运动日益高涨,敌人的监视和追捕也愈演愈烈。1930年10月14日,阮氏菊被秘密警察逮捕,关押在荣市监狱。在长达四个多月的监禁中,她饱受各种酷刑折磨,却始终保持镇定,坚决不招供。由于证据不足,当局被迫释放她,将她赶出火柴厂,并命令秘密警察对她进行秘密监视。
出狱后,阮氏菊立即投入工作。中部地区党委交通通讯女干事阮氏菊凭借聪明才智、敏捷果敢的性格,化装成水果摊贩,巧妙地克服重重困难,迅速将党的传单、文件和报纸送达各根据地。由此,中部地区党委办公室与各根据地的通讯线路得以接通。
1931年4月24日至29日,中部地区党委会议在禄多村宝庙举行,由中部地区党委书记阮风色同志主持,报告1930年初以来的革命形势和党中央、中部地区党委执行委员会和各省执行上级政策的决议的执行情况。阮氏菊同志出席会议,接受指示,继续领导新时期的革命运动。
会议结束后,区委、省委领导同志阮风色、黎茂等多位同志落入敌阵,牺牲。此时,区委、省委不得不退入深山老林,秘密行动,保存力量。黎越术同志接替阮风色担任中央区委书记,在德塔街的一个秘密山洞里工作。
阮氏杜同志(边水省委书记,化名苏)经常往返于各党支部之间,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书记的指示,将工作汇报到各党支部。1931年12月7日,黎越策同志和阮氏杜同志在德塔街秘密支部举行会议时,被秘密警察逮捕,并被关押在荣市监狱。
第二次被关押在荣市监狱时,法国殖民者使出了各种阴险手段和极其野蛮的酷刑,但这丝毫没有动摇本水之女——阮氏杜的钢铁意志和对党的忠诚。1932年1月8日,乂安省南方法院判处阮氏杜终身监禁。1934年3月,值保大帝大婚之际,法院下令减轻政治犯的刑期,阮氏杜和其他许多同志获释。
出狱后,阮氏菊和丈夫阮文威(边水省委常委)继续积极参加革命活动。黎越策军工厂与阮氏菊夫妇的伟大贡献,在全国抗战和建国时期,为爱国竞赛运动做出了重大贡献……
阮氏菊——英雄的边水故乡的杰出女儿,中部地区党委交通通讯组组长,将毕生献给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妇女解放事业和民族解放事业。继苏联女兵阮氏菊之后,无数姐妹“为国捐躯,为国捐躯”,与民族一起战胜了两次抗法战争和一次抗美战争,为祖国和民族赢得了独立和自由。她们书写了我党的光辉历史,不愧是巴忠、巴昭的传人,不愧是敬爱的胡伯伯赐予她们的八个金玉良言:“英雄、不屈、忠诚、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