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住房:等待支持资金
建设部刚刚提出继续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拨款,因为这是党和国家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事实上,保障性住房符合房地产市场的实际需求,适合城镇中住房困难的劳动者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
根据提交给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建设部强调,支持社会住房发展政策是越共十二大文件确定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政府近年来持续推行的政策。事实上,截至目前,已有145个项目竣工,共计5.85万套公寓;另有174个项目正在实施中,共计13.93万套公寓,总投资额达56.8万亿越南盾。
对于已竣工项目,大部分购房者可享受30万亿越南盾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政策,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签订了承诺合同。在建公寓13.93万套,大部分尚未进入资金到位阶段(根据规定,必须完成地基工程)。因此,社会住房支持受益人和投资社会住房建设的企业正在根据《住房法》和政府关于社会住房管理和发展的100/2015/ND-CP号法令的规定,等待新的支持资金来源。如果没有资金来源实施,将极大地影响社会保障政策。另一方面,未完工项目难以继续进行,低收入人群难以获得住房,房地产库存的清理也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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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网络来源 |
此前,总理已责成越南社会政策银行根据第100/2015/ND-CP号法令规定,以每年4.8%的利率为社会住房提供优惠贷款。目前,该银行落实贷款资金来源尚不清楚,但银行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确认,已准备好人力资源和业务流程以落实贷款。建设部就此表示,根据《住房法》和第100号法令的规定,有必要平衡和安排中央预算资金,以补偿国家银行和越南社会政策银行提出的利率要求,从而尽快按规定落实社会住房支持。
建设部援引2014年《住房法》第74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向社会政策银行提供低利率、长期优惠贷款,用于实施住房和社会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社会政策银行可以动员有购置或租购社会住房需求的家庭和个人的储蓄存款,在一定期限内以优惠利率发放贷款。”建设部还表示,由于利率高、贷款期限短,社会住房项目受益对象是贫困户、近贫困户和低收入人群,因此动员财政拨款以外的资金用于社会住房建设不可行。
建设部在最新报告中表示,其将继续采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可持续发展,重点是社会住房发展项目。除住房项目外,该国正在实施63个工人住房项目,总规模达6.93万套。预计从现在到年底,还将有7个学生住房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部副部长杜德维表示,社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发展不仅能够缓解市场供需失衡,满足社会实际住房需求,还能带动其他住房领域的发展和升温。
谈及社会住房领域,原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邓雄武表示,2013年《宪法》确认了人民的住房权,这是宪法基础,也是2014年《住房法》诞生的基础。《住房法》对发展社会住房做出了许多重要调整,例如,受益者不仅包括社会住房项目,还包括需要翻修住房的低收入人群。政策调整后,30万亿越南盾一揽子计划的受益人数有所增加,住房供应量也有所增加。邓雄武还表示,城市化进程目前仅达到30%左右,未来必须达到70%甚至更高。这一进程意味着城市人口和劳动力的增长,因此住房需求非常大。仅河内市就根据住房发展规划,在2016-2020年期间预计将建造467万平方米的社会住房。平均而言,2016年至2019年,每年建设保障性住房约95万平方米;202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87.6万平方米。
据河内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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