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乡多名官员因擅自出售土地而被起诉。
(Baonghean.vn)——福清乡(Yen Thanh)多名前官员未经批准擅自出售280多块土地,获利220多亿越南盾,因“滥用职权罪”被起诉。
5月20日上午,安城县领导证实,当局已决定对安城县福城乡“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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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乡多名官员被起诉。图为福清乡政府办公楼。图片来源:NH |
当局还起诉了前福清公社党委书记兼人民委员会主席丁文阳(1963 年生)、前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总会计师阮文贵(1970 年生)、前福清公社地籍官员童有静和阮文忠。
此前,2018年2月,安城县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开除丁文阳先生党籍,并解除其福清社党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
同时,原福清公社财务会计长、公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贵先生也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同友静先生和阮文忠先生也受到撤职处分。
据安城县人民政府调查,2012年至2016年,福城乡人民委员会未按规定组织审议分配给家庭和个人的土地,并报县人民委员会批准。相反,该乡人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分配土地284处,面积近8.9万平方米,金额超过220亿越南盾,目前已在分配土地上进行116项建设。
2012年至2016年期间,福清乡人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划拨土地284起,其中181起未经批准划拨土地并收取资金到乡预算,总面积超过5.7万平方米,收取资金超过148亿越南盾。
此外,福清乡批准政策,为村划拨土地用于收钱,却未上缴乡预算的,共计87宗,涉及土地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涉及金额超过71亿越南盾。此外,福清乡人民委员会还建立了土地拆迁补偿和土地交换档案,对6宗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补偿的案件进行了调查,涉及土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
福清乡人民委员会还提出换地(不收钱换地)的政策,换地面积为10块,共计3000平方米以上,用于修建道路、文化馆、佛塔、寺庙、学校等。
福清公社不仅非法分配土地,还伪造文件,随意将土地分配给多户家庭进行不符合安城县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新农村规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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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乡人民委员会签发的土地出售收据。照片:D.T. |
通过检查结果,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得出结论:2010-2015年任期公社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已讨论了未经适当授权分配住宅用地和为农村交通建设换地的问题,如2012年4月20日常务委员会会议记录,内容为:在规划“未经县人民委员会出售”的地块后考虑出售土地,以及2013年8月21日会议记录,内容为:在12A村、8村进行换地工作,建设文化之家。
乡土地审查委员会还召开了由乡党委书记、乡人民议会副主席以及乡级各部门和组织参加的住宅用地审查会议。然而,审查会随后并未建议乡人民委员会编制文件报送主管部门,以便按规定分配土地,反而允许乡人民委员会与乡执行委员会协调,制定违反2013年《土地法》规定将土地出售给家庭的计划。
另外,在2012年至2016年的5年间,福清社年度预算结算工作也曾接受县财政计划厅的检查,但只有2015年和2016年有检查报告。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没有检查报告,但也没有采取任何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