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的医疗检查和治疗,可享受100%的费用报销。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医疗保险参与者前往最初注册的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他们仍将获得 100% 的费用,如同在正确的机构就诊一样。
我在乡卫生站登记了初步医疗保险检查和治疗。如果我想去县级或省级医院,但没有转诊信,我是否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级别是多少?(兴安省富居县黎南镇)
卫生部健康保险司副司长阮志勇先生回答道:
根据《健康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如果您在乡镇卫生院登记初次就诊,您有权在本省或全国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诊所、区级医院接受医疗检查和治疗。您仍将享受与卡上注明的初次登记地点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自2021年起,到省级医院就诊,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住院治疗根据福利水平去合适的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这意味着,凡持有医保卡(按待遇范围)到全国区级医院检查治疗的人员,其治疗费用(住院和门诊)将由医保基金100%支付。
对于持有健康保险卡的人员,健康保险基金在保险范围内支付100%的住院治疗费用(不支付100%的门诊费用)。自我治疗医疗机构离线省线全国
居住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人员;居住在岛屿乡、岛屿区的人员,中心医院自我检查和治疗医疗保险基金将支付与到正规医院同等水平的住院治疗费用。
8例健保检查治疗被认为符合
根据卫生部第30/2020号通函规定,符合正确医疗保险方案的8种医疗检查和治疗,将根据医疗保险卡的福利范围,支付100%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其中包括:
- 前往健康保险卡上列出的正确的初步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
- 持在乡级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综合诊所或区级医院进行初次医疗检查和治疗的健康保险卡前往同一省份的其他乡级医疗站、综合诊所或区级医院就诊。
如果孩子因为没有办理出生登记手续而没有健康保险卡,可以凭出生证明去医生那里检查治疗。
- 健康保险参保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在全国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治疗。
- 按规定转入医保待遇,包括:
+ 根据卫生部第40/2015号通知第10条、第11条规定进行转移
+ 根据政府第146/2018号法令第14条第3款规定转移
+ 根据卫生部第04/2016号通知第6条第2款规定移交
- 持有证明您在商务旅行、流动工作、以培训形式集中学习、培训计划、临时居住期间居住在另一地区并在与健康保险卡上记录的初始注册机构同级或相当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接受初步医疗检查和治疗的文件。
- 需要转诊才能重新接受检查的人。
- 捐献器官的人必须在捐献器官后立即寻求治疗。
- 新生儿出生后必须立即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