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起的薪资变化:数百万人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
自2019年起,基本工资和地区最低工资将大幅提高。数百万人将从2019年起的重大薪酬变化中受益。
政府颁布了第 157/2018/ND-CP 号法令,规定地区最低工资对于按照劳动合同工作的员工。
适用主体包括: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照劳动合同雇用的劳动者;根据《企业法》设立、组织、管理和运作的企业;在越南境内按照劳动合同雇用劳动者的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合作社团体、农场、家庭、个人和其他组织;在越南境内按照劳动合同雇用劳动者的外国机关、组织、国际组织和外国个人(越南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条例不同规定的情况除外)。
具体来说,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企业工作的员工适用的地区最低工资如下:第一地区:418万越南盾/月;第二地区:371万越南盾/月;第三地区:325万越南盾/月;第四地区:292万越南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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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比现行工资标准高出约16万至20万越南盾/月。 |
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按照区、镇、省级行政单位进行规定。
法令明确规定,在特定区域经营的企业应当执行该地区规定的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在特定区域设有单位或分支机构,且不同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该特定区域内的单位或分支机构应当执行该地区规定的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执行本条例规定的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时,不得取消或者降低下列制度:薪水员工加班、上夜班、在艰苦、危险的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有权享受艰苦、危险工作实物津贴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津贴。企业规定的其他津贴、补贴、补助和奖金,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协议或企业规章制度的约定执行。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基本工资增加至每月 149 万越南盾
国会在关于2019年国家预算的第70/2018/QH14号决议中责成政府将基本工资从每月139万越南盾调整为每月149万越南盾,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福利、按规定发放的月津贴(属于国家预算保障对象)以及对有革命贡献人员的优惠津贴,使其与基本工资同额增加,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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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基本工资增加至每月 149 万越南盾。 |
责成各部门、中央直属机构和地方继续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开拓工资改革源头,把节约成本与机构改革、精简人员、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自主权结合起来。
中央预算确保调整资金养老金、社会保险津贴、按规定发放的月津贴(国家预算保证对象)和对有革命贡献人员的优惠津贴;支持对不能按政府规定平衡收入来源的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关调整额外工资。
国会还要求政府继续指导各部委、中央和地方机构认真落实精简机构、组织精简行政机构、确保机构有效运转、创新管理和财政机制、重组公共服务机构体系的政策。在此基础上,调整各领域预算,减少对公共服务机构的直接预算支持,优先安排资源用于薪酬改革。
自2019年7月起,公务员最高工资为1190万越南盾。
自2019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将从139万越南盾/月增加到149万越南盾/月。该基本工资将作为工资、津贴和执行其他制度的计算基础,并依法规定。
这也是以此薪资水平计算营运费用、生活费及准备金、奖金的基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也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国家机关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工资等级分为6个等级(A3、A2、A1、A0、B、C)、12个档次,此次基本工资的调整,也使各等级中各档次在现行实际工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
对于A3类公务员,计算工资等级1,乘以系数6.2,当前工资为860万越南盾/月,但从明年7月起将增加到924万越南盾/月,每月增加60多万越南盾。
对于属于第 1 组(系数为 4.4)的 A2 类公务员,月薪将从目前的 611 万越南盾增加到 656 万越南盾。
据统计,基本工资的提高将带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干部工资按比例增加20万至80万越南盾。其中,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将增至1192万越南盾/月,比目前实际工资高出80多万越南盾。按两年计算,这一最高工资也增加了150万越南盾(2017年公务员最高工资为1040万越南盾/月)。
对于第3组C类公务员(刚入职),最低公务员工资也将提高至201万/月,工资将乘以1.35。
此薪资不包括每个具体职位的奖金、津贴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