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审查鱼类死亡后向海中排放废物的设施
政府办公厅刚刚公布了总理阮春福在与受海鲜异常死亡现象影响的各地方举行的工作会议上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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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中部海岸收集被冲上岸的死鱼。 |
公告称,5月1日,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在河静省与受海鲜异常死亡事件影响的各地区进行会谈。
出席会议的有政府副总理武德儋、郑廷勇,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科学技术部、卫生部、信息传媒部、工业与贸易部部长,越南国家银行行长兼政府办公厅主任,财政部、劳动部、荣军与社会部、公安部、国防部领导,中央组织委员会领导,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席,乂安省、河静省、广平省、广治省、承天顺化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等省委书记。
在听取部长和政府办公厅主任关于落实政府总理关于支援河静、广平、广治、承天顺化等省份水产异常死亡地区人民,稳定人民生活,恢复生产,确保安全秩序的指示的总结报告以及与会副总理和代表的意见后,阮春福总理同意各部委、行业、地方领导和代表对近期在河静、广平、广治、承天顺化等省份发生的水产异常死亡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的评估和意见。这是一起严重的环境事件,对中部沿海四省人民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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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的鱼类异常死亡,被冲上岸。 |
由于这起事件非同寻常,在越南尚属首次发生,初期处理缺乏信息,被动且混乱。然而,在政府总理、副总理、各部委部长以及地方领导的强力、全面和持续指导下,迄今为止,政治安全局势、秩序和社会安全已得到控制,海洋环境,特别是20海里以外海域的安全状况良好。各地方已做出巨大努力,动员整个政治系统和职能部门(一些省份已成立指导委员会),采取强力行动,迅速解决突发事件。
但一些地方上报和提出解决方案还比较慢;一些部门对行业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处理不及时;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还比较混乱、松散、不一致,处理问题的成效还达不到要求;环境管理还存在不少不足,特别是对一些相关工厂的废水监测监管还比较松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海产品死亡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况,煽动、拉拢群众闹事,使形势更加复杂化。
这是越南首次在大面积海域发生的严重异常环境事件,因此必须紧急、认真、坚决、科学地查明原因。为了尽快查明此次环境事件的原因,加强控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活稳定,尽快恢复生产、渔业、水产养殖和水产养殖业,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做好以下工作:
各地方继续严格落实政府总理2016年4月29日第68/TB-VPCP号、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30日第70/TB-VPCP号通告及相关文件中的指示。
科技部部长主持并配合越南科学院院长、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包括动员外国科学家尽快客观、科学、独立地得出上述环境事件的原因结论。
根据科技部对此事的意见,责成自然资源环境部(该问题发言人)向总理汇报,由总理研究决定,并依法严肃处理,不排除任何组织和个人。
公安部将主持并持续督查中部地区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各地方、各部委、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负责配合警方,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据,为侦查工作服务。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和地方人民委员会主席要依法对所有排放废弃物的生产设施进行审查,同时加强对沿海工业生产设施的检查,不允许在未经环境法监测的情况下将废弃物排入海洋;要求对影响海洋环境的废水排放进行严密监督。
自然资源环境部及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向总理报告台塑钢铁有限公司废弃物排放系统许可及监控情况,明确相关机关及个人的责任;同时立即在台塑厂废弃物排放点至河静省自然资源环境部监测站之间部署自动监控站进行巡查并自动采集样本进行分析,以控制该厂废弃物排放。
卫生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应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海产品捕捞安全渔场和安全海产品的位置,让人民放心使用。
工贸部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地方指导水产品贸易、加工单位和企业继续同步部署解决方案,购买并及时食用已确认安全的近海水产品。
信息通信部指示各媒体机构提供准确、客观、及时的信息,鼓励和动员民众继续在20海里以外捕捞和食用海产品。同时,配合相关机构向各媒体机构提供官方、及时的信息,告知民众安全海产品(只有获得清洁产品认证的产品才能食用)、清洁的海洋环境,以及促进中部地区所有沿海省份生产和旅游活动的信息。
越南国家银行继续指导信贷机构制定计划减少、免除、冻结和延长旧贷款,并提供新贷款,以便渔民能够继续生产;在需要时向渔民提供优惠贷款支持。
公安部和地方继续严厉查处煽动、引诱群众聚众闹事、严重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社会不稳定、影响人民生活和投资环境的违法犯罪分子。
总理要求各部门、地方始终积极主动,做好预案准备,动员力量及时处置各类事件,确保安全秩序,在指挥和行动上不被动、不措手不及。
关于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提出的一些建议,总理同意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建议和各部委的意见,向参与水产养殖、渔业、渔业服务活动、购买水产品和海鲜产品的主体、沿海家庭、沿海和远洋渔船船主等受灾群众提供大米、资金和利息等援助。
其中,根据第49/2012/QD-TTg号决定和第142/2009/QD-TTg号决定的规定,为水产养殖户提供援助;为受灾的沿海和远洋渔业家庭提供每人每月15公斤大米,为期1.5个月;为无法出海的沿海渔船每艘提供500万越南盾的援助;为购买鱼类和提供渔业服务的家庭提供信贷利率援助;为销毁死鱼提供援助。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负责主持、配合财政部、越南国家银行和相关地方紧急提出具体的援助计划,并于2016年5月5日前报请总理审议决定。
对于受影响的远洋渔船船东,总理责成各省人民委员会进行审查,编制具体统计数据,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报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将配合财政部和相关机构(包括信贷机构)根据各自权限进行审查并立即处理。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况,将向总理报告。
越南国家银行行长继续指示地方国有银行体系、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按照规定实施支持利率、冻结债务、延长债务期限和处理受灾家庭风险等措施,并继续为恢复和发展生产提供新贷款。
据Vietnamplus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