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5辆汽车、伪造证件贪污35亿越南盾
(Baonghean.vn)- 在三个月内,陈英雄成功实施了5起租车、雇人伪造文件典当以及挪用35亿越南盾用于偿还债务和消费的案件。
4月6日,省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对陈英俊(1995年出生,居住于荣市宜金乡)的“诈骗侵占财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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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俊在法庭上。照片:如平 |
据调查,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2月11日,Tuan在荣市和演州县成功实施了5起诈骗。Tuan的作案手法是前往汽车租赁店租用高价汽车,租金为每天80万至100万越南盾,租期为1至3个月。为了让汽车租赁店老板相信他,Tuan向店主收取了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押金。
租车后,Tuan雇人以每套1000万越南盾的价格伪造上述车主名下的车辆证件。Tuan带着车辆和伪造的证件分别到位于演州县的Bui Dang Thang先生的典当行典当了3辆汽车,典当金额为8.5亿越南盾;到位于演州县的Nguyen Van Diep(1986年出生,居住在演州县演玉乡)的典当行典当了3辆汽车,典当金额为4.5亿越南盾;到位于演州县的Tran Thi Chau女士的典当行典当了1辆汽车,典当金额为4.5亿越南盾。
三辆抵押车辆的总金额超过17亿越南盾,Tuan用这些钱偿还了债务和个人开支。当Tuan逾期未归还车辆时,典当行老板便向警方报案。2017年5月11日,Tran Anh Tuan被捕。
调查机构确定,Tuan 从自驾车租赁店老板处租用的 5 辆汽车的价值为 35 亿越南盾。
逮捕阮文叶后,侦查机关着手追回上述车辆。然而,阮文叶并未将车辆作为案情证据上交,而是拆除了车辆上的GPS装置,将其开到位于清章县的一位熟人家中藏匿。
侦查机关运用专业手段,成功追踪、发现并追回了这辆汽车。阮文叶因“隐匿他人犯罪所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上述五辆汽车均已追回并归还给租车店老板。这些店老板要求Tuan赔偿其在Tuan占用车辆期间因没有车辆用于经营而造成的损失。Bui Dang Thang先生要求Tuan赔偿8.5亿越南盾,Tran Thi Chau女士和Nguyen Van Diep女士要求Tuan分别赔偿4.5亿越南盾。
庭审中,陈英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悔罪,希望法律能够宽大处理。陈英俊表示,由于自己失业且负债累累,所以才想出挪用房产的想法,既可以偿还债务,又可以用于个人开支。
审判庭以“侵占财产罪”判处陈英俊13年有期徒刑,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阮文叶因“窝藏犯罪所得财产”罪被判处3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