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义安省法院判处一批员工走私价值数十亿越南盾的公司货物到国外销售。

陈武 September 17, 2021 15:31

(Baonghean.vn)- Huong 利用公司货物管理的漏洞,使用欺诈手段制作虚假的“临时交货单”,将大量货物走私出境,并指使其他员工小组出售。

9 月 17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杜氏兰香(1992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勒茂坊,因犯“侵占财产罪”。

被告人陈文松(1993年出生),居住于兴原县春林乡;武德忠(2003年出生),居住于太化市同孝乡;黎俊武(1993年出生),居住于兴原县春林乡,因“收受他人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罪名受审。

根据案件记录,Dau Thi Lan Huong 是 Truong Giang A Company Limited(位于荣市 Hung Dong 公社 Bac Vinh 工业园区)的一名销售员。

Bị cáo Đậu Thị Lan Hương (phải) và các bị cáo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Trần Vũ
被告人杜氏兰香(右)及其他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图片:Tran Vu

利用公司货物管理漏洞,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21日期间,Huong伪造“临时交货单”,并交给送货员和仓库管理员,要求他们将货物(电器设备)从公司仓库提走。之后,Huong修改并销毁了伪造的“临时交货单”,没有向公司申报出售,而是挪用了长江A有限公司的必需品资产。

货物离开公司后,Huong指示Vo Duc Trung、Le Tuan Vu和其他一些送货人员将货物运送到Tran Van Tung进行销售。代理商收到货物后,向Huong支付了全部货款。

侦查机关查明,杜氏兰香曾30次侵占长江A有限公司的财产,侵占金额达近29亿越南盾。

在Huong使用诈骗手段侵占公司资产后,被告人Tung、Trung、Vu在收发货时明知Huong侵占了公司资产,仍将其出售。

其中,陈文松消费该公司商品28次,总价值超过27亿越南盾,获利2000万越南盾。

武德忠共22次侵占了该公司的物品,总价值超过22亿越南盾,其中武德忠获利750万越南盾。

Le Tuan Vu 共四次消费 Huong 侵占并出售该公司价值超过 3.2 亿越南盾的货物,其中 Vu 获利 150 万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黄某承认了起诉书中指控的欺诈行为。

被告人Tung、Vu和Trung也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他们表示,自己只是按照Huong的指示行事。

鉴于本案中被告人杜氏兰香多次实施诈骗,造成严重后果,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陈文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武德忠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黎俊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均因犯收受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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