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公山中将:很难具体说明何时开火。
警察总局副局长表示,维护国家安全的战斗形式多样,很难对射击做出具体的规定。
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法》草案发表意见时表示,该条例实施四年来,暴露出诸多不足,有必要颁布该法。
“有时坚强,有时无助”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强调,这是一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法律,并询问:“过去运用这项法律时,引发了哪些紧迫问题?是否存在滥用支持工具影响人民健康的情况?”
倪女士表示,总结报告仅侧重于管理总结,缺乏执行成果,也没有对武器使用情况,尤其是枪击案件的评估。媒体和民众最近多次报道有人滥用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副主席阮梅波表示,有意见认为,法律草案中关于枪击案件的规定不够具体,过于笼统,在实践中难以适用;一些具体案件执法人员无法识别。因此,建议规定更加具体、明确的标准;同时,建议考虑扩大枪击案件范围(针对犯有严重、极其严重罪行的主体),以便根据刑事处理政策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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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公山中将(图片:CAND) |
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部总警务局副局长阮公山中将表示,法律很难对枪击案件进行具体规范,因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斗争形式多样,不可能对所有内容进行规范。
公安部代表还表示:“过去的局限性在于规定不明确,所以存在着兄弟俩在执行公务时,有时手下留情,有时无奈,该开枪时不开枪,没有必要时也开枪的情况。”公安部代表说。
关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配备武器的建议
根据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构无权配备、使用军用武器,仅可配备辅助工具。
起草单位代表介绍,在多年的实践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构的人员配置较少,侦查案件数量不多,犯罪嫌疑人均为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在抓捕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海防对此规定表示不同意,他表示:“所有犯罪都是一样的,无论是白领犯罪,特别是当司法犯罪的主体是区、省级的侦查员、检察官或省、区级的法官时,反击的方式就更加复杂。”
冯先生还引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十三届国会任期结束时提交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五年中,平均每年发生 141 起司法违法案件,涉及 300 名被告。
“我曾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汇报,确实存在用绳索抓人的情况,这是非常现实的!”阮海防先生分享道,同时表示,如果不配备武器和辅助工具,将直接危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力量。
“与公安部和国防部侦查局一样,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局也必须逮捕人。如果他们没有配备武器,那就非常危险了。”冯先生说道。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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