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越南妻子的中国男子被判处死刑

September 20, 2017 16:11

当妻子拒绝回国与他一起生活时,韩锦坤用数十刀将妻子杀害,韩锦坤的罪孽让他无路可回。

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刚刚对被告人韩金坤(1976年出生,中国籍)因谋杀罪开庭审理。

Bị cáo tại tòa
被告人在法庭上

起诉书称,金燕女士(1977年出生)是胡志明市郊区一个贫困家庭的第四个孩子。由于家境困难,金燕女士年幼时不得不辍学,从事雇佣工作来补贴家用。在工厂当工人后,金燕女士生了一个女儿,为了抚养女儿,金燕女士不得不把女儿送到祖父母家做雇佣工。

2014年,颜某通过经纪人同意以2500万越南盾的价格前往中国与韩俊坤结婚。婚后不久,颜某便生下了一个儿子,拥有中国国籍。生活十分艰难,生完儿子几个月后,颜某便带着儿子回娘家居住,韩俊坤也跟着回去了。之后,两人在平政县平兴乡租了一套房子居住。

2015年12月11日下午,韩锦坤在汽车旅馆买了10罐啤酒和火锅,准备和妻子、岳父母以及颜的继子女们一起吃饭。晚上7点左右,岳父母和继子女们离开了。韩锦坤建议颜回国生活,但颜拒绝了。韩锦坤怒气冲冲地跑到厨房,拿了一把小刀,朝颜刺去,直到她昏倒在地。

作案后,韩金坤将刀扔在出租房内,并带着儿子到邻居家丢下他后逃之夭夭。

被告人韩俊金因其行为,因谋杀罪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韩俊金及被害人家属提起上诉,要求减刑。

上诉听证会上,韩锦坤承认了犯罪事实,但表示自己并非故意,而是醉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杀害了妻子。韩锦坤恳切希望法官团能够接受他的上诉,给他一条出路,让他能够回家抚养孩子,照顾父母。

韩锦坤的岳父母代表受害者出庭,也请求陪审团减轻韩锦坤的刑罚。他们表示,他们的女儿已经死了,即使韩锦坤被判处死刑,也无法让女儿复活。他们的孙子是个孤儿,如果父亲被判处死刑,他就成了双亲的孤儿,这对他们来说将是一个极大的损失。

合议庭经商议后认为,韩锦坤的行为已充分体现出流氓无赖的本质,罔顾他人生命安全,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尽管韩锦坤作案动机诚恳,有悔罪表现,文化程度较低,已部分赔偿损失,被害人家属也请求法院减轻处罚……但考虑到韩锦坤已无改过自新的能力,犯罪行为残暴,且决心将犯罪进行到底,不可饶恕。因此,合议庭决定判处韩锦坤最高刑罚,即死刑。

据 Dan Tri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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