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事拒绝订婚而谋杀同事的老师被判处死刑
T女士解除婚约后,Thang多次联系T女士,希望修复关系,但T女士不同意。Thang一怒之下,从摩托车后备箱掏出一把刀,连刺T女士数刀,致其死亡。
今天8月14日,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接受被害人的抗议和上诉,以谋杀罪判处被告人武明胜(1991年出生,居住于胡志明市第11郡)死刑。被胜杀害的被害人是被告人的情人兼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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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Thang被判处死刑。 |
2018年4月23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Thang到学校与T女士见面,希望谈话并修复两人的关系,但女老师仍然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
随后,T女士骑着摩托车回家,Thang则骑着摩托车尾随其后。当他们抵达位于长沙街(途经平盛郡)的Nhieu Loc - Thi Nghe运河堤岸公园时,Thang强行将T女士的摩托车停在路边继续交谈,两人继续争吵。
盛怒之下,Thang从摩托车后备箱掏出一把刀,连刺T女士数刀,致其死亡。杀死T女士后,Thang骑上摩托车,准备在平莱桥自杀,但后来改变主意,前往平盛区警察局自首。
因其行为,Thang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一审判决后,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上诉,要求加重被告人Thang的刑期。
受害者家属已提起上诉,请求上诉法院判处被告人Thang死刑。被告人Thang也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刑罚。
庭审中,被告人唐某在最后陈述时向被害人家属道歉,表示自己一时愤怒夺走了亲人的生命,并请求法官考虑减轻其刑期,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生活的机会,好好照顾母亲,孝顺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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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Thang在法庭上 |
合议庭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是一名教师,本应尊重法律和职业道德,却因生活中的小矛盾,夺走了被害人的生命。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犯罪,且行为方式过激。该案件引起社会公愤,对教育界造成冲击,必须严肃处理。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唐某的供述有误,没有全面考虑案件情况,存在诸多缺陷,故合议庭决定判处被告人唐某死刑。
当陪审团刚刚宣布判决时,被告人Thang就晕倒在证人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