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廉洁、公正、专业的司法和司法辅助人员队伍

生长激素 March 26, 2022 09:56

(Baonghean.vn)—— 义安省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刚刚发布了 2022 年司法改革计划第 02-CTr/BCĐ 号。

据此,2012年司法改革有12项总体任务:

——指导省委常委会宣传贯彻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有关内容。配合省委常委会指导各党委、党组织有效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0年7月29日关于总结落实第49-NQ/TW号决议15周年的第84-KL/TW号决议。

——不断创新和提高省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完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修改补充省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及其工作组的工作规程。

Đồng chí Nguyễn Văn Thông - Phó Bí thư Thường trực Tỉnh ủy chủ trì Hội nghị giao ban khối nội chính. Ảnh tư liệu: Hoài Thu
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同志主持内务组会议。图片:怀秋

——继续加强检查、审查,提出并建议主管部门修改、补充、废止、更换和发布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颁布的新法规性文件,确保其符合宪法、合法性,与现行法律制度和地方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步。配合审查省委常委会关于司法改革的指导性文件,督促并有效落实;指导各机关、单位审查规范司法改革的法律文件,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和重复之处,建议各机关、各级根据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指导各检察机关继续做好配合工作,提高侦查、起诉和审判质量,确保“罪刑法定”,做到“不漏一人、不留冤假错案”。重点处理解决积案、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省委常委会监督指导的案件。

Phòng Tư pháp phối hợp với Công an huyện Diễn Châu tổ chức Hội nghị quán triệt, tập huấn, triển khai quy chế phối hợp tới cấp xã. Ảnh tư liệu P.V.
司法部与演州区警察局协调举办会议,向社区宣传、培训和部署协调规章制度。图片由PV提供

——指导提高执法工作效力和效率,及时指导、解释和消除刑事、民事和司法执法以及司法机构组织和运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确保团结、有效和高效。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2005年6月2日第49-NQ/TW号决议和2020年7月29日第84-KL/TW号决议精神,加强对各机关、地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领导、指导。

——继续指导各部门有效落实落实越共十二大关于继续创新和整顿政治体制,使其精简高效运转的第六号决议有关项目。尤其要继续注重完善法院、检察院、侦查机关、民事执行机关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关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的分工、协调和制约机制。

——提高人民议会、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对司法机关活动的监督质量。发挥人民当家作主作用,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活动创造条件,从而督促司法机关克服司法活动中存在的局限性。

Cán bộ Trung tâm hòa giải, đối thoại tại Tòa án nhân dân tỉnh Nghệ An tư vấn, hòa giải các vụ việc. Ảnh tư liệu Đức Cường
乂安省人民法院调解对话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提供咨询并调解案件。照片由德强提供

——继续指导提高司法辅助机构工作质量。加强指导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高、业务素质高、符合任务要求的律师队伍。更加重视与司法活动相关的资产评估、拍卖和评估工作。继续完善并提出在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发展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体系的方案。

——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普及和法制教育,发挥大众传媒在司法活动宣传和信息提供中的作用。

——提高司法人员队伍素质。指导省级司法机关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培训、选拔任用和轮岗工作。建设一支真正廉洁从业、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法制意识强、素质过硬、能力过硬、信誉过硬的司法和司法辅助队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和任务。重视和支持司法机关的经费、设施和工作条件建设。推动司法和司法辅助机关工作信息化建设和行政、司法程序改革。

Cán bộ tư pháp hộ tịch xã Nghi Kim, TP Vinh giải đáp cho người dân. Ảnh tư liệu Đ.C.j
荣市宜金乡民政官员解答民众疑问。照片由D.C.提供。

- 指导宣传和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2018年11月9日第26-CT/TW号指示和中央书记处2020年12月9日第04-HD/TW号关于加强党对执法机关在案件事件调查处理中的领导的指示。

除总体任务外,省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还对内务系统各部门提出了具体的重点任务,特别是要求配合组织召开实施效果评估会,研究修改补充省委内务委员会与省委检查委员会、省公安党委、省人民法院党委、省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配合规定。

继续研究、建议、提出具体化、制度化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的政策、观点、任务和方案,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省党的十九大决议,并结合地方、单位实际情况,从2020年至2025年任期。

加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协调配合,确保罪刑相符,避免冤假错案和漏案。加快推进刑事和民事案件侦查、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执行工作,提高质量。重点查明犯罪原因和条件,要求并建议有关机关、组织采取措施,打击和预防犯罪违法行为。

省委内务委员会领导内务大队各机关,协调并指导各机关、单位、地方有效开展接待工作;提高处理投诉和检举的质量和效率;集中解决复杂的投诉和检举,不让其拖延或拖延;最大限度地减少超越职权级别的投诉和检举......

基于第02-CTr/BCĐ号计划,省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根据各机关、单位、地方的职能、政治任务和具体情况,要求各机关、单位、地方制定具体计划,确保2022年司法改革任务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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