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起将缩减3组科目

光伏 July 9, 2023 09:31

自2023年7月20日起,根据政府2023年6月3日第29/2023/ND-CP号法令,将对3组主体进行裁员。

Chính phủ ban hành Nghị định 29:2023:NĐ-CP ngày 3:6:2023 về tinh giản biên chế..jpeg
政府于 2023 年 6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精简人员的第 29/2023/ND-CP 号法令。

具体而言,根据第29/2023/ND-CP号法令第2条规定,实施精简人员政策的主体有3类,包括:

1、机关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行政机关中乡级干部、公务员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制度和政策:

a) 根据主管机关决定,检讨及调整组织架构及人员而产生之盈余,或因公务单位为落实自治机制而调整组织架构及人员而产生之盈余。

b) 根据主管机关决定,因区、乡两级行政单位调整而产生的结余;

c) 因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职务调整而裁减人员,但无法安排调动其他工作,或虽可安排调动其他工作,但本人自愿减少工资,并经其直属机关、组织、单位同意;

d) 尚未达到现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标准培训水平,但又没有其他合适岗位安排,又无法安排再培训以规范专业技术技能,或者机关另行安排工作,但本人自愿实施人员精简,并经其直属机关、组织或者单位同意的;

d) 考虑精简薪资时,连续 2 年内,干部、公务员或公务员的素质等级有 1 年为完成任务级,1 年未完成任务级,但无法安排其他合适工作;前一年度或考虑精简薪资年度,素质等级为完成任务级或以下,但本人自愿进行精简薪资,并经其直接管理机关、组织或单位批准;

e) 考虑精简薪资时已连续 2 年,且每年累计请假天数达社会保险法第 26 条第 1 款所定最高请假天数,并经社会保险机关确认依现行法律规定发放疾病津贴者;前一年度或考虑精简薪资年度累计请假天数达社会保险法第 26 条第 1 款所定最高请假天数,并经社会保险机关确认依现行法律规定发放疾病津贴者,本人自愿实施精简薪资,经直属机关、组织或单位同意者;

g) 因机构调整、行政管理部门调整,经主管机关决定,因职务调整而失去领导、管理职务、职称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或者个人自愿减员,经其直属机关、组织、单位批准;

h) 在考虑精简工资时,依法受到处分但未达到撤职、退职程度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以及经直接管理其的机关、组织或单位同意,自愿进行精简工资的​​个人。

2. 从事政府规定事业单位通用岗位、专业职称、专业职称岗位等专业技术职务,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因单位机构调整或者人力资源调整,经主管机关决定确需裁减的人员。
3.因乡级行政单位调整而富余的乡级非专业工作人员,以及因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时村、居民小组调整而富余的村、居民小组非专业工作人员,应当自主管部门作出调整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退休。

将第 29/2023/ND-CP 号法令关于精简工资制度的规定应用于其他科目

29/2023/ND-CP号法令关于精简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第十八条规定适用于其他主体,具体如下:

1.在人民团体中担任党和国家赋予的任务,并由国家保证经费,完成国家赋予的任务的人员,属于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a、d、e点规定情形之一的。

2. 国有控股 10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经济集团的母公司;国营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子公司集团中的母公司;独立公司)的董事长、成员会董事长、成员会成员、总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副经理、总会计师、审计长(不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总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副经理、总会计师),这些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合并、整合、分立、解散、破产或根据权责机关决定转变为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或转变为事业单位而产生盈余;国有林业、农业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进行重组并产生盈余的经理、副经理、总会计师。

3.企业因企业改制,依照主管部门决定,在企业有剩余资本时,由主管部门委派代表出资部分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4.经主管部门决定重新安排预算外国家财政资金,但有余额的,由主管部门委派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5.2019年至2021年期间,因县级、乡级行政单位调整而产生的多余的县级、乡级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尚未解决的,由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参照本公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处理相关制度和政策。处理经费来源由国家预算拨付。

据 Bao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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