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召开2024年9月例会
9月27日上午,义安省委常委会召开2024年9月份例行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省委副书记黄义孝,中央检查委员会乂安省分管代表,省委常委同志和有关部门、部门领导。
拟议的公私合作模式
省委常委会对中北地区创新创业中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在当今的发展形势下,创新是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必然要求,成为增长和发展的动力。
因此,建设中北地区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旨在具体落实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关于乂安省至2030年和2045年愿景的建设发展目标;政府2023年10月4日第162/NQ-CP号决议关于颁布落实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行动计划;以及乂安省委2023年11月15日第68-CTr/TU号决议关于落实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行动计划。
从而逐步推动义安发展成为中北地区贸易、物流、医疗、教育培训、科技、工业和高科技农业的中心……符合第39-NQ/TW号决议的目标。

会议上,省委常委会讨论了选择适合实际情况和条件的义安省中北地区创新创业中心模式,以便投入运行后发挥最大效益。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讲话中表示,目前,我国创新创业中心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三种:国家组建模式、民间组建模式以及国家与民间相结合模式(PPP)。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负责人认为,中北地区创新创业中心应选择国家与私营部门相结合的模式,同时该省需要提出一系列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和政策。
在此基础上,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省委常委会同意将项目提交总理的期限从原定的2024年10月延长,以确保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如省委常委会批准,省人民委员会将向总理汇报此内容。
研究提出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和政策
总结上述内容,基于建设和组织有效的创新中心活动必须有民间力量,特别是有潜力和经验的大型经济集团的作用和参与的观点,省委书记泰清贵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党委领导相关机关按照上述思路研究制定中北地区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为此,省委书记要求研究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建议,如果超出权限或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可以向国会提请允许义安省试行有吸引力的土地、税收激励机制和政策,以及国家支持企业的机制,呼吁和吸引大企业加入该省建设中心的进程。
基于此观点,省委书记泰清贵同意将向政府和总理提交建设北中部地区创新创业中心的项目推迟至2025年10月,以确保质量、适应现实和有效运行。
在工作计划中,省委常务委员会同意制定至2030年、展望2050年的宜禄县建设计划的方针,并就检查、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等多项重要内容提出意见,颁布了修改和取代2023年3月28日第20-QD/TU号关于省委常务委员会管理干部标准、称号和考核标准框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