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建议完善民事部队和妇女参与维和行动的政策。
6月16日下午,在会议厅讨论《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法》草案时,乂安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黄氏秋贤代表建议增加关于民间力量和在参加维和行动过程中对妇女提供支持的具体规定。

关于规范民事部队管理和培训联络点的建议
乂安省代表表示,向维和部队增加文职人员“对于外交、国防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体现了越南的国际责任感。
她强调,此举符合2012年越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关于越南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总体规划》的精神,其中提到调动步兵、警察和文职人员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黄氏贤表示,维和行动规模和范围日益扩大,不仅需要武装部队的参与,还需要法律、人权、卫生、教育、机构建设和支持地方当局等领域人员的参与。
许多国家派遣民事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参加联合国总部的实地考察团和决策机构,这有助于各国扩大影响力,直接参与全球决策进程。
联合国还建议越南扩大参与的主体、地点和范围,包括文职领导职位、实地特派团文职专家和秘书处。因此,与会代表表示,增加文职力量是必要的,有助于提升越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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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黄氏秋贤代表指出,民事部队并非来自武装部队那样的训练环境,而且执行任务存在许多潜在的危险和风险。目前的法律草案只是笼统地规定:建设一支符合现代化、专业化要求并符合联合国标准的越南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部队。
然而,该法律草案的条款普遍将民事力量与国家对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的管理、培训、指导、培养等割裂开来。
代表们建议,法律草案应对这支部队的训练和指导进行具体规范;同时,需要统一规定哪些部委、部门和分支机构应该在参加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民事部队中发挥牵头作用。
补充支持女性执行国际任务的政策
黄氏秋贤代表高度评价在法律起草过程中纳入性别因素,其中涉及创造条件、鼓励妇女参与维和活动等内容。

她表示,女性参与维和部队是联合国鼓励的要求,尤其是在民事、人道主义、医疗、心理、教育和性别平等领域。女性有能力接近受害者——妇女和儿童——冲突后地区的弱势群体。事实上,越南女性军官参与维和行动一直受到联合国的高度赞赏。

然而,代表们指出,现行法律草案并未充分提及专门针对女性执行这一特殊任务的支持机制。维和部队的行动环境非常恶劣,不安全风险很高,女性除了生活条件艰苦外,还容易遭受性虐待和性别暴力。

基于以上分析,黄氏秋贤代表建议,法律草案应为女性补充明确、具体的规定,如规定选拔和训练标准,特别是如何应对性侵犯的训练和培训;在恶劣条件下进行测试和心理训练;配备现代化装备以确保自卫和安全;在服役期间和完成任务后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