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讨论了处理因法律法规引起的困难和问题的机制。
6月23日,国会在会议厅审议了国会关于法律法规引发的困难和问题处理机制的决议草案。

经过讨论,国会代表们高度同意发布该决议,并建议该决议在国会表决通过后立即生效。
抓紧落实政治局第66号决议,根据新时期国家发展要求,创新立法和执法工作,在法律无法修改的情况下,突破法律“瓶颈中的瓶颈”,是十分紧迫的任务。

不过,国会代表建议,决议中的特别机制不适用于涉及人权、公民权利、刑罚、司法程序等法规;同时,应进行研究,使决议名称体现其紧迫性和特殊性。
在解释和澄清国会代表关心的一系列问题时,司法部长阮海宁强调,起草机构将继续修改和吸收,完成决议草案,提交国会批准。

司法部长还同意代表们的一些意见,即决议范围将排除一些与司法程序的宪法和法律因素相关的内容。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就此问题发出通知,起草委员会同意将其纳入决议草案。
该决议的目的是让国会发布一项框架决议,政府将根据该决议执行并审查所有在执行上存在问题(包括地方问题)的现行文件。
至于地方政府发布的、造成重复和问题的文件,则属于地方政府发布文件的机构,这在《法律文件颁布法》中也有规定。因此,司法部长阮海宁表示,这项决议并未扩大适用于地方政府的机制范围。
司法部长还同意代表们的建议,该决议自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讨论结束时,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同意与会代表的意见,明确决议的范围,并强调决议的颁布必须接受严格的控制、监督和问责;强调决议的颁布“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好”,不会增加企业和人民的负担,减少遵守成本,促进发展。

工作日期间,国会分组讨论了《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紧急状态法》草案、《服刑人员移管法》草案和《引渡法》草案。

乂安国会代表团在第四组与海防市、巴地头顿省代表团举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