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医保参保人员缴费水平提高时体检、治疗待遇
(Baonghean.vn)- 自2023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将从149万越南盾增加到180万越南盾。基本工资上涨时,医疗保险费也将上涨。保险费上涨,符合参保人员的合理诉求,即技术服务和公共服务的质量也需要相应提高。
增加贡献,增加福利
根据第69/2022/QH15号决议,自2023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将从149万越南盾增加到180万越南盾。基本工资增加后,一系列政策将受到影响,包括缴费水平。健康保险也增加了。
具体而言,对于工人、公务员和公共部门雇员,自2023年7月1日起,当基本工资从149万越南盾增加到180万越南盾时,其最高医疗保险缴费额将从每月44.7万越南盾增加到每月54万越南盾。对于学生,自2023年7月1日起,该群体的医疗保险缴费额将从每年56.322万越南盾增加到每年68.04万越南盾。对于近贫家庭和贫困家庭成员,自7月1日起,缴费额将从每年24.138万越南盾增加到每年29.16万越南盾。

家庭健康保险,家庭中第一个人缴纳81000越南盾/月、972000越南盾/年(增加13950越南盾/月、167400越南盾/年);第二个人缴纳56700越南盾/月、680400越南盾/年(7月1日前为46935越南盾/月、563220越南盾/年);第三个人缴纳48600越南盾/月、583200越南盾/年(7月1日前为40230越南盾/月、482760越南盾/年);第四人的缴费水平为40,500越南盾/月、486,000越南盾/年(7月1日前为33,525越南盾/月、402,300越南盾/年);第五人及以上人的缴费水平为32,400越南盾/月、388,800越南盾/年(7月1日前为26,820越南盾/月、321,480越南盾/年)。
自2023年7月1日起,医疗保险参与者的福利也将增加,具体为:根据卫生部第20/2022/BYT号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生效的新医疗保险药品清单增加了许多医疗保险覆盖的药品种类,包括额外增加了47种在卫生站提供的慢性病药品,扩大了许多用于升级医院的药品种类,为患者提供的药品:精神疾病、Covid-19、HIV/AIDS......,从而进一步满足医疗保险参与者的福利。

与此同时,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将提高,具体为:医保参保人员在工作期间,如果体检治疗费用低于基本工资的15%,将获得体检治疗总费用的100%赔付。医疗检查和治疗(自2023年7月1日起为270,000越南盾);一次使用技术服务的医疗用品总支付水平不超过45个月的基本工资(自2023年7月1日起为81,000,000越南盾);每种医疗用品都有自己的支付水平,按照卫生部的规定。
对于连续参加健康保险5年或以上,且当年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共同支付额超过1080万越南盾(6个月基本工资)的人,超过6个月基本工资的部分由健康保险基金支付,从此时起直到年底,患者将获得100%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提高服务质量
随着医疗保险费的上涨,参保人员享受高质量技术和公共服务是其合理诉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义安省社会保险局与义安省卫生厅加强协调配合,致力于以现代化、专业化、便捷化的方式提升医疗保险服务质量。

为提高医疗保险患者就诊权益,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卫生部门将决心有效实施提高医疗诊疗服务质量的解决方案,推动科学和专业技术的发展,发挥多方面效益,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受益人创造最大便利条件;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数字化转型在医疗诊疗流程改革和医疗保险诊疗费用支付方式中的应用。
义安社会保险将依法依规切实落实本地区医保政策;加强医保体检治疗经费管理,防止医保体检治疗经费被滥用、牟取暴利,侵害广大医保体检治疗患者权益;继续有效部署在医保体检治疗中使用芯片身份证或VssID-BHXH应用程序上的医保卡图像替代纸质医保卡,帮助群众更快捷地获得医疗服务。

在义安卫生领域,我们将重点指导527家医疗检查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医疗检查和治疗合同(其中中央级1家、省级12家、县级54家(非公立29家)、乡级460家),各卫生机关和单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医疗检查和治疗技术……满足并创造条件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当地享受高科技服务,减少他们检查和治疗时的差旅费,为减轻中央级医院的负担做出贡献。
与此同时,卫生部门还指示各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点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落实行政改革,尽可能消除医疗差错和行政程序中的错误,减少患者及其家属的候诊时间和流程。持有医保卡的患者就诊或接受治疗时无需携带各种证件……;重点在诊疗管理和医保支付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

该部门已指示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相关文件,掌握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新指导文件,并及时落实。同时,要提高医疗质量,在工资制度和政策以及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保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权益。该部门已责成医疗保险医疗机构负责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有效、经济,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