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义安省试点实施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过程中解决困难和不足的建议
(Baonghean.vn)- 省国会代表团与省内多个部门和与实施国会第36号决议有关的分支机构合作,听取了国会和政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消除在该省试点实施一系列具体机制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不足。

落实土地用途转用权下放 实施6个项目
国会第36号决议规定试行一系列具体机制和政策,促进义安省在财政管理、国家预算以及土地、森林和规划等领域的国家管理权力下放等方面的发展。
为落实第36号决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主动配合计划投资部,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密切跟踪中央各部委向政府总理提交颁布实施流程、命令和程序。

截至目前,根据国会第36号决议赋予本省的将2米土地转作用途和将林地转作用途的权限,各部门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提请省人民议会批准将2米土地和生产林地转作用途,以实施6个项目和工程。其中,已将110多公顷2米土地转作用途,以实施5个项目和工程,将近86公顷人工林地转作用途,以实施1个项目。
在实施土地用途转换的项目中,不少项目注重落实补偿和清理场地,取得了群众的共识。例如,黄梅镇琼禄乡硅砂开采项目已清理近86公顷生产林地;演州县明州乡演胜工业集群项目也正在清理场地,目前仅剩6户居民。

权力下放为义安省创造了主动性,使之能够及时决定土地用途转换事宜,从而开展项目和工程,满足行政改革的要求,提高全省竞争力。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也反映了在执行国会第36号决议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困难。
具体而言,国会第36号决议允许将土地用途转换的决策权下放给义安省人民议会,由其决定种植两季稻的土地用途。然而,该省无权决定种植面积超过10公顷的一季稻、防护林和防风沙专用林的土地用途转换,因此在某些项目中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关于与被收回土地的居民进行三次协商的程序,当地社区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针对存在的不足,各部门建议国会和政府研究、修改和补充关于政府总理下放土地用途转换权给乂安省人民议会的具体规定,允许将土地用途转换为种植2茬及以上水稻;上游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包括将土地用途转换为其他水稻种植,而不仅仅是2茬及以上水稻种植土地和防护林地、其他特殊用途林地,而不仅仅是上游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
对于政府和自然资源环境部来说,建议将意见收集内容整合为仅针对受项目影响的土地使用者组织一次性咨询,包括土地恢复、土地用途转换和环境影响评估。


研究并向国会建议消除障碍
在对根据国会第36号决议授权给省实施土地用途转换项目进行直接调研,并听取各部门在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后,省委常委、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代表省国会代表团对各部门积极主动性、积极性给予肯定,并积极配合中央各部委部署落实国会第36号决议。

同时,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已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并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寻求解决办法。
至于省国会代表团的责任,它还将其汇编并纳入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之前的选民建议中,并提交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以向政府提供修改建议。

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也表示:国会第36号决议不仅为乂安省创造了突破性的机制,而且为实施新机制、新政策起到了试点作用;同时,国会的观点是,如果发现政策、机制存在不足之处,国会将始终陪伴国家机关修改补充,而不是等到实施期结束。
因此,国会代表团将根据各部门的反映和建议,接受、研究并向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缺点、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