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讨论土地法(修正案)草案
(Baonghean.vn)——11月3日上午,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继续进行,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富安省和西宁省国会代表团在第16小组讨论了《土地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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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组讨论会概况。照片:Quang Phuc |
土地复垦居民新居生活水平评估标准的量化
对于这一极其重要的法律草案,在小组讨论会上,国会代表段义安对草案内容提出了诸多意见。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在评论该法律草案时分析指出,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继续创新和完善体制和政策,提高土地管理和使用的效果和效率,为将我国建设成为发达国家和高收入国家创造动力”的第18-NQ/TW号决议明确指出:“继续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面实行民企自主协商机制,以实施城市和商业住宅项目”。
然而,该法律草案仍然包含“由国家收回土地的城市项目”的内容。因此,该代表建议起草委员会认真考虑这一点是否与第18号决议相符?如果发现国家实施的城市项目需要收回土地,则必须向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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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杜文战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图片:光荣 |
此外,杜文战代表对第18号决议中关于土地收回时,在补偿、扶持和安置方面,必须确保被收回土地的居民有住所,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原居住地相同或更好,表示担忧。然而,该法律草案的实施尚未量化,这导致人们无法进行监督。
“我们也反对,建议对新安置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做一个规定,比如必须达到人均多少平方米的房子。”2“要有稳定的收入,达到什么水平,人民才有能力做”,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发表了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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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国会代表乂安参加小组讨论。图片来源:光荣 |
国会法律委员会常委黄明孝强调,中央委员会第18号决议已明确提出,要推动土地使用权商业化;本法律草案也提出多项措施以实现这一目标,如推动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核发等。
“这个问题在2013年《土地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义安省代表团代表说,但目前尚未完成。这是土地成为发展资源的限制之一。
因此,黄明孝建议,在该法律草案中,应研究适合各地区的土地使用权证授予费用征收方式等具体解决方案;同时,应集中资源完成土地数据库建设。
此外,为了更有效地将土地引入市场,义安省代表团代表建议,此次《土地法》修正案应减少土地进入市场的形式(目前有三种形式:土地租赁拍卖;项目用地招标;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划拨土地),以拍卖为主。起草委员会还应研究不要将土地用途划分得太细,或许可以只注重严格管理水稻种植地和用于其他用途的林地,其余土地则应留给人们创造条件,以便人们更有效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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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义安省、西宁省和富安省的国会代表在小组讨论会场外进行讨论。图片:光荣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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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义安代表团代表在小组讨论会场外进行讨论。图片:光荣 |
对于讨论内容,乂安省国会专职议员陈一明先生表示:“根据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经济特区用地属于非农业用地类别。然而,《土地法》修正案草案中,并没有关于经济特区用地的规定。”
与此同时,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报告评估,目前全国约有18个经济区有效运行。近期,政府于2022年5月28日颁布了第35号法令,规范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管理,明确规定了经济区投资管理、建设和规划的政策。
陈一明表示:“我要求起草机构明确解释2013年《土地法》中关于取消经济区土地使用政策规定的内容”,并要求起草机构研究并继续在本次土地法修正案中保留经济区土地使用制度。
对草案多项内容进行补充和明确
在分析比较已颁布的土地法及草案条款的基础上,省委常委、义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代表建议,本次土地法修正案应明确“市场地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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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党委常委、越南祖国阵线省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光福 |
因此,有必要厘清:“市场地价”概念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市场地价”由哪些因素构成?“市场地价”由哪些主体确认?而这又关系到:每五年、每年定期编制、发布的五年、年度地价清单,其调控是否贴近一年中各个时间点的市场价格?
乂安代表团代表还建议在法律草案中增加“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同时,关于强制收回土地的规定,需要规定从拆除之日起的具体时间(有时间限制),财产所有人必须接收并迁移到其他地方,政府不负责保存……以避免与人员配备和监管成本相关的额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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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陈德顺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光荣 |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陈德顺代表建议,法律草案应增加关于为武装部队住房开发分配土地的规定,以确保《住房法》的规定得到遵守。另一方面,除军官和职业军人外,法律草案还应增加公务员、工人和国防官员等有资格获得土地分配的主体,而无需拍卖土地使用权。
国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席邓春芳代表表示担心,法律草案中关于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定义没有充分反映土地经济关系的运动规律,事实上,土地经济关系的运动规律总是涉及企业和个人的参与,他们在市场经济中为提高土地价值而投资并做出贡献。
义安代表团代表还分析了土地利用规划愿景与实际土地分配决策愿景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并提出应在国家、省、县三个层面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愿景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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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志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光荣 |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志代表表示,该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土地方面的财政内容。然而,在法律草案中,这些问题尚未提供真正明确的解决方案来处理其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因此,代表认为,需要对目前政府法令中关于土地租金和土地使用费减免的所有内容,如:减免标准、时间、范围、适用主体等进行审查,并将其规定到法律的条款中,以确保国会的清晰度和权威性;同时,重要的内容是土地估价方法,也需要在修订后的《土地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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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党部委员、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代表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光荣 |
乂安省委委员、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代表评估称,《土地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内容很密集,但也很复杂,因此交给政府进行规范的条款有50多条。
但代表们表示,实际上,过去在实施2013年《土地法》时,困难和障碍大多源于政府法令和各部委的通告,其中包括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基于上述分析,Thai Thi An Chung 女士建议,可以研究制定一部土地法,将目前法令和通告中的规定纳入其中,以便于在实践中应用,确保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