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肠含致癌物消息传出,企业损失数百亿越南盾
尽管河内市场管理部门已归还了被没收的商品,但商家表示后果非常严重。
越南食品公司副总经理黄武氏明珑表示,该公司2.2吨越南食品香肠因涉嫌含有致癌物质而被河内市市场管理厅第14大队临时扣留并处以行政罚款后,该公司濒临破产。
具体来说,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该公司被迫停产,超过100名员工辞职,已售商品被退回,仓库中的商品无法消费,消费者也纷纷拒绝购买。上述事件导致该公司损失了数百亿越南盾,甚至一些欠款数十亿越南盾的客户也“跟风”拒绝付款。
“管理机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误导消费者,后果非常严重。到目前为止,虽然我们已经清白,但重建市场非常困难。” 洛恩女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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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在越南食品工厂检测样品。图片:Nguyet Trieu |
越南食品副总经理还表示,在没有主管部门准确结论的情况下向市场发布信息,不仅影响了她的公司,也影响了业内许多其他相关企业,甚至导致销售额严重下降。
下龙罐头食品公司一位代表表示,尽管公司没有做错任何事,产品也一直经过安全检测,但近一个月来,该公司灭菌香肠产品的购买力也大幅下降。许多消费者感到困惑,减少了对该公司产品的购买量,甚至有些消费者买了之后都不敢使用。
添加剂供应商Behn Meyer公司表示,在上述添加剂致癌信息曝光后,公司销售额下降了50%。顾客不断打来电话询问相关信息和问题。
“这些信息不仅会害死越南食品,还会害死相关企业。我认为,通过这次事件,管理机构需要彻底调查此事,然后再公布信息。”贝恩·迈耶议员说道。
此前,4月20日,河内市市场管理厅第14大队向越南食品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时扣押涉嫌含有禁用致癌物质硝酸钠的2.2吨香肠。
在被河内市场管理机构逮捕并处以行政罚款后,越南食品公司立即向食品安全局(卫生部)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该机构审查此事。
食品安全局介入后确认,硝酸钠是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列于卫生部2012年11月30日发布的第27/2012/TT-BYT号通函(该通函指导食品添加剂管理)附录1中。越南食品公司产品中的该物质含量低于第27号通函规定的最高限量。在欧洲,硝酸钠添加剂仍然允许在肉类和即食食品(包括即食香肠)中使用。至于加工肉类,目前尚未有官方公告。
“自获得经营许可证以来,该工厂一直与平阳省食品安全卫生局合作,完成相关程序,以确认其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硝酸钠-251是一种颜色稳定添加剂,不仅用于越南食品公司的产品,也为其他食品制造商所使用。这种物质不仅获得越南管理机构的许可,甚至在美国,也规定了其允许含量低于300毫克/千克。”Loan女士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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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产品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质后,越南食品公司遭受了重大损失。 |
平阳省市场管理厅副厅长阮青丹也证实越南食品公司确实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表示,检查时,生产车间法律文件齐全,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规要求的文件;加工原料来源齐全,生产的8种产品的合格证书、卫生安全条件、生产设备均符合要求……
“通过上述工作方式,我发现我的同事们做错了,在专业性方面非常错误。因此,如果管理机构犯了错误,就应该赔偿损失并向企业道歉。媒体在报道时应该谨慎,并仔细审查文件。” 丹先生说道。
平阳省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陈明仲也表示,管理机构草率的结论导致企业并非因为2.2吨被查扣的香肠而“倒闭”,而是因为虚假信息而“倒闭”。因此,陈明仲建议管理机构应该道歉并更正信息,让消费者知晓。同时,对违规者进行处理,以震慑违规者,避免日后再给企业带来麻烦。
至于越南食品公司,该部门要求市场管理机构撤销针对该公司的诉讼,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如果管理机构不遵守上述要求,该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目前,尽管事件已澄清,食品安全部门也认定越南食品公司没有违规行为,但河内市场管理机构仅决定将商品退回给企业,但并未做出任何赔偿或道歉。
据越南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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