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6日),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对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6月16日,十五届国会九次会议进入第二阶段第二个工作周,审议通过多项重要内容。

特别是今天上午国会将表决通过国会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60-NQ/TW号决议同意组建两级地方政府,安排、精简、合并党和国家在中央、省和乡各级分配任务的越南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
实行地方两级政府组织机构,旨在精简机构,提高效率、效力和运行效益,组织贴近群众的政府,及时、充分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将党和国家指派的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机关编组、合并到越南祖国阵线的方针也体现了党和国家编组、精简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组织机构的政治决心,确保密切联系基层和地方,有效照顾人民和工会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符合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创新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的组织、运作方式和政治责任的要求。
因此,此次提出的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内容已将上述方向和政策全面制度化,为革命奠定了坚实的宪法基础,使政治体系组织机构朝着精简、紧凑、强大、精干、高效、效益的方向重新排列,有效地服务人民和企业,满足新时期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长期以来,在各界人民的积极参与下,根据政府第472/BC-CP号报告,截至2025年6月5日,各机关、组织和个人对决议草案各项内容和规定共收到280,226,909条意见。政府已全面、及时、客观、诚实地收集并汇总了人民的意见。
这表明,绝大多数意见(99.75%)同意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必要性;同意《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起草委员会意见》中提出的修改补充范围和修改补充2013年宪法若干条款决议草案的基本内容。
6月16日,国会还将表决通过《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近日,在全国党政、祖国阵线和乡镇政治组织组织运作培训大会(新)上,内政部长范氏清茶表示,修改该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两级地方政府的运作。
其新颖之处在于,本次修改坚持划定范围的原则:“主体明确、工作明确、责任明确、范围明确、效能明确;职责不重复,权限不交叉;与自然条件、人口规模、经济社会特点相适应;合理分权授权与自主负责相结合;有灵活的监督、评估和调整机制”。
特别是国会最高监督活动之一的问询会将于本周(2025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举行。
国会选取选民、民众和国会代表特别关心的教育培训、财政两组议题进行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