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阮完成2023年至2025年期间乡级行政单位的编制过程
(Baonghean.vn)- 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兴原县有6个乡级行政单位需要调整。兴原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将按照路线图开展工作内容,确保工作质量。

83.11 - 99.36%的选民同意合并公社。
兴原县有6个乡级行政单位须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进行重组,因为它们的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未达到规定的70%,其中自然面积标准低于规定的20%,人口规模低于规定的300%;它们是:兴新、兴统、兴美、兴盛、兴福和兴利。
在编制过程中,重要步骤之一是收集选民对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编制方案的意见,因此这项工作由兴原县各级党委、政府领导。

雄原县内务部部长黄义安表示: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指导委员会和工作组,协助指导委员会收集选民对改组乡级行政单位项目的意见;同时,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文件,涉及在居民区成立选民意见收集小组;制作、张贴选民名单以收集意见;指导组织收集选民意见...
其中,区委宣传部与区人民委员会配合组织召开了“2023-2025年期间乡级行政单位设置实施方案”专题会议,面向6个合并乡意见征集小组全体乡级干部、公务员及直接参与村庄工作的人员。会议重点宣传了合并乡政策的目的和意义;行政单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流程、进展和时间表;组织收集选民对本区2023-2025年期间乡级行政单位设置方案意见的流程和方法。

各地还出台了组织收集选民意见的计划,增加了通过广播、社交网络和在公社办公室、村文化馆进行宣传的时间,宣传了公社级行政单位的设置计划、组织收集选民意见的日期和公布选民名单……
兴盛公社第四村党支部书记范春狄表示:“通过良好的宣传,人民认识到合并公社的益处;同时,人民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共识和认可对于实现兴盛和兴美两社合并为盛美公社的政策具有重要作用。”4月27日举行了选民咨询会,100%的选民参加了咨询;其中95.30%的选民投票赞成公社合并方案。

整个兴原县共有19个/28个投票区,投票率达100%。其中,兴利、兴福、兴统3个乡共有15个投票区,投票率达100%;兴盛乡有4个/6个投票区,兴美乡有3个/4个投票区,兴新乡有2个/4个投票区,其余投票率最低为69.17%,最高为99.88%。
兴原县注重引导选民意见征集程序和形式,以弘扬民主、客观、公开、透明、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截至2024年4月27日,兴原县已完成关于2023-2025年期间本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的选民意见征集工作。
兴原县6个合并乡选民调查结果显示,选民同意率较高,其中,兴统乡同意率99.36%;兴利乡同意率99.24%;兴福乡同意率99.11%;兴美乡同意率96.95%;兴盛乡同意率95.49%;兴新乡同意率83.11%。
按计划完成任务
兴原县已制定了整理方案草案,提交省政府审议,纳入乂安省2023-2025年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整理项目。具体为:将兴盛乡和兴美乡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并入盛美乡;将兴统乡和兴新乡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并入通新乡;将兴福乡和兴利乡的全部自然面积和人口并入福利乡。合并后,兴原县减少3个行政单位,由18个行政单位减为15个行政单位(14个乡和1个镇)。
在选定和制定重组计划以确保行政边界的便利和各乡历史文化的相似性的同时,兴原县还审查和制定了安排、分配、使用和解决过剩干部和公务员的计划以及合并后设施的使用计划。

对于机构调整后干部、公务员的安排使用,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黎范雄同志表示,政策是确保机构保持稳定和地方的正常发展,不让机构成为“瓶颈”,特别是不影响合并后人民的权利。
在解决干部、公务员过剩问题上,要认真落实责任,由县民政厅和乡镇配合审查、汇总2024年至2029年符合政府第29号令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干部、公务员;对专业资格或职务不合格的,可以转为公务员、公职人员,宣传、动员、发扬干部、公务员自愿要求提前退休、辞去职务等精神,解决过剩问题。

目前,根据2019年至2021年行政单位安排,整个兴原县仍有19名冗余官员和公务员(计划从现在到2024年底完成安排)。同时,该县仍决心按计划解决2023年至2025年期间因乡镇合并而产生的冗余问题。
除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符合框架要求的人员提前退休外,该区还将认真加强对干部、公务员的考核评定和分级管理,对不合格、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公务员进行免职;同时,优先做好合并单位干部、公务员向人员紧缺单位的调动和轮换工作,将其录用为区级公务员,转为公务员……

兴原县还制定了合并后设施使用和处置计划。新乡镇总部的选择基于以下因素: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校园面积大;以及其他文化和社会因素……
完成选民咨询后,6个实施单位召开乡级人民议会会议,一致通过了《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其中,兴利乡和兴盛乡2个乡的人民议会代表100%投票赞成;其余4个乡的人民议会代表投票赞成率从87.50%到96%不等。
2024年5月17日,兴原县人民议会举行专题会议,批准2023年至2025年该县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100%的县人民议会代表投票赞成。
目前,该县正在完善乡、县级程序文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报省人民议会批准,并报中央政府评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