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公司原董事长、副董事长因非法划拨林地被依法起诉
林业公司两名原领导因非法将林地划拨给橡胶种植单位而被以“破坏森林罪”起诉。他们派下属评估森林现状,却没有汇报实际情况,导致数十公顷森林受损。
![]() |
调查机关在阮进勇先生的住所宣读了搜查令。 |
这两名被告是“毁林案”的被告人,该案发生在平顺省涵顺南县涵坎乡,由平顺林业一社有限公司管理和保护。该案自2017年10月26日起由平顺省警方调查警察局提起公诉。
据案卷记载,2004年2月27日,平顺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将3675公顷重点防护林由天然林转为生产林,其中3570公顷划拨给平顺林业公司,按照天然林转为生产林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省人民委员会已发布决定,批准该项目。森林改良不适合种植橡胶和其他林木,包括属于 Ham Can 公社 3 村 279 分区的地区。![]() |
警方搜查了阮黄灿先生的工作场所。 |
尽管他清楚知道省人民委员会的政策是暂停改善枯竭森林的项目,但2013年2月,时任副总经理的阮黄疆指示林业公司技术部根据……“1999年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对森林现状评估后的14年)对上述森林的现状进行评估,这与技术部之前报告和提出的森林现状不符。
2013年4月1日,阮黄疆先生建议将44公顷保护林(位于含疆乡3村279分区)中的21.63公顷天然生产林移交给福生有限公司,用于平整和种植橡胶树,时任总经理阮进勇先生同意签署经济合同附件。平顺林业公司移交给福生有限公司的林地面积森林资源损失评估咨询结果显示,损失面积达60多公顷,木材蓄积量达2604.6立方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