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组织非法移民被判入狱2年
(Baonghean.vn)——尽管未获当局允许,Trung 和其他人仍组织人员以旅游为幌子带人前往美国,但实际上是为了非法居留和工作。
11月28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光忠(1984年出生,住琼琉县琼龙乡)涉嫌“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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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光忠在法庭上。照片:芳涛 |
根据起诉书,Le Quang Trung 与 Tran Thi Le 是姻亲,因此在 2016 年 5 月初,Trung 使用社交网络服务 Zalo 从美属萨摩亚给 Le 打电话。通话过程中,Trung 要求 Le 帮 Trung 找几个越南人到当时居住的萨摩亚工作。
Trung告诉Le,派遣越南工人到萨摩亚的费用是每人1万美元。工人抵达萨摩亚后,Trung会安排他们从事农业或餐饮业,起薪为每月700至800美元,之后逐渐增加到每月1000美元。Trung告诉Le,他将向每位工人收取1.2万美元。
根据阮忠提供的信息,黎联系了阮氏翠(Nguyen Thi Thuy),请她帮忙寻找。翠随后联系了阮文晋(1993年出生,居住在安城县合城乡)和阮明德(1993年出生,居住在演州县演行乡)。黎和翠来到阮文晋和阮明德的家中,就阮忠之前商定的事项进行了磋商。此外,黎还透露,阮文晋将获得绿卡,以便他合法前往萨摩亚,费用为12500美元。阮明德和阮文晋同意办理前往美属萨摩亚工作的手续。
Thuy 收了定金和文件,然后把这些转给了 Le。Le 通过 Zalo 社交网络将 Tan 和 Duc 的文件转给了 Trung,Trung 再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邀请函、签证手续和机票寄到 Le 的地址。Le 将这些文件交给 Duc 和 Tan,让他们以旅游为幌子前往萨摩亚探亲。之后,Tan 和 Duc 的家人又向 Thuy 和 Le 支付了 2.3 万美元。
2016年6月10日,黎氏夫妇前往河内体检,并到机场为谭德夫妇送行。谭德夫妇继续向河内支付150万越南盾,以便尽快办理出境手续。谭德夫妇抵达萨摩亚后,阮忠为他们在一家中国老板的蔬菜农场找到了工作,日薪10美元。由于工资低,且生活和工作条件与之前约定的不符,谭德夫妇打电话给家人汇款,并自行购买机票,于2016年7月25日返回越南。
据调查,陈氏黎(Tran Thi Le)通过派遣人员出国工作获利2000美元,阮氏瑞(Nguyen Thi Thuy)向德(Duc)和陈(Tan)收取钱财时获利2000万越南盾,黎光忠(Le Quang Trung)获利1000美元。
调查期间,Thuy主动向Duc和Tan各返还了1000万越南盾。Tran Thi Le和Nguyen Thi Hue(Trung的生母)分别向Tan和Duc返还了2000美元。剩余款项被转入Trung妻子的账户,随后直接转给了一名叫Gamt Satele(萨摩亚经纪人)的男子,目前无法追回。
黎光忠和黎水的行为已在乂安省人民法院2017年5月3日作出的第34/2017/HSST号判决中得到裁定。对于黎光忠,合议庭以“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
冯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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