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 越南盾或以下免征个人所得税

青年 February 16, 2021 07:09

这是税务总局根据新规定对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指导内容之一。

减少行政程序纳税人减轻税务机关处理结算记录的压力,根据第38/2019/QH13号税收征管法和第126/2020/ND-CP号法令的规定,对每年结算后应缴纳附加税款在5万越南盾及以下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样,这些个人就不用额外缴纳税款,也不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按照规定自行办理或者委托支付单位办理。


Cá nhân có thể nộp thuế qua ngân hàng
个人可以通过银行缴税。

个人在下列情况下,授权支付收入的组织进行最终清算:根据劳动合同仅在一处有收入;根据劳动合同仅在一处有收入,同时在其他地点有不定期收入,当年月平均收入不超过1000万越南盾,并已按10%的税率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工人因原单位或者同一系统内的新旧单位发生合并、分立、分离、业务类型转换等情况,个人从原单位调入新单位的,可以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据 thanhnien.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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