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市党委咨询协助专门机构的若干新规定

邓玉兴 DNUM_AFZBCZCACD 14:55

(Baonghean.vn)——秘书处刚刚发布了第 137-QD/TW 号条例,关于为省和市党委提供咨询和协助的专门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该法规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取代2018年7月25日颁布的第04-QDi/TW号法规。

该条例共四章十五条,规定了为省、市党委提供咨询和协助的专门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群众动员委员会和内务委员会。除上述机构外,中央政治局决定设立其他机构时,由书记处规定该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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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调研组与义安省委合作,修订了04-QDi/TW条例。摄影:玉雄

根据该新法规,与04-QDi/TW法规相比,主要有以下值得注意的新内容:

一是,关于在省级各参事、支持机构实行党委办公室服务模式的问题,省委常委会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是,对于省委咨询和支持机构的内部联络点(部门和同等级别),统一根据机构的职能和任务、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总数等设置;一个联络点至少应设 5 人,人员不足时,至少应设 4 人。部门人数少于 10 人的,设一名正部长,副部长不得超过 2 名(原 04-QDi/TW 规定副部长不得超过 1 名);部门人数超过 10 人的,设副部长不得超过 3 名(原 04-QDi/TW 规定副部长不得超过 2 名)。

是,省委各咨询和支持机构负责人的副职总数不得超过18人。其中,清化省和义安省不得超过21人;河内市和胡志明市不得超过24人。各机构的副职名额由省、市委常委会决定,但不得超过上述人数。因此,义安省的副职名额比原04-QDi/TW号规定增加6人。

四是,关于省、市党委咨询支持机构的组织结构,秘书处同意对各省、市党委咨询支持机构各部门的名称作出规定,具体为:省委办公室按照标准、职称和职务安排合理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结构,确保履行好办公室的职能和任务;下设不超过5个部门:综合部;行政部;党政财务部;密码信息技术部;行政和档案部。

省委检查委员会和咨询辅助机构,要确保从事研究咨询工作的干部和公务员结构占多数,压缩编制。其中:(1)省委检查委员会设不超过4个部门:任务一、任务二、任务三、办公室;(2)省委组织部设不超过4个部门:人事组织、党组织-党员、内部政治保卫、办公室;(3)省委宣传部设不超过5个部门:政治理论、党史;宣传、新闻出版;科教文艺;信息-总务;办公室;(4)省委民运部设不超过3个部门:群众组织和协会;国家机关民运-民族宗教;办公室;(5)省委内务部设不超过4个部门:监察内务、司法改革;监督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败工作;监督处理信访、接待群众工作;办公室。

其中,河内市委、胡志明市委可在上述规定数量的基础上增设最多1个部门/1个咨询机构,协助党委开展工作。

本条例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第04-QDi/TW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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