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为人民和企业创造“最佳、最快、最有利”的条件
2025年,义安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以“责任、纪律、为人民和企业树立榜样”为座右铭和指导方针,旨在全面领导和指导行政改革的六项任务。

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省委书记、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关于2024年工作成果、2025年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的总结通知。
因此,在2025年2月13日的会议上,听取了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内政厅(以下简称省指导委员会)关于2024年省指导委员会工作成果、2025年任务和解决方案的报告草案、2025年省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草案以及与会人员的意见后,省委书记、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德忠同志总结道:
关于结果:
2024年,省委将以“选定重点任务,果断行动”为指导,重点突出地领导和引领全省行政改革。2024年工作计划将提前发布、积极落实,力争40/40任务全部完成,达到100%;同时,选定7个单位(4个区级单位和3个部门/分支机构)重点领导行政改革;印发领导指导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重点领导落实中央、省政府、省委、省人民议会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行政改革的各项决议和指示。
重点在于有效领导和指导六项行政改革任务。其中,一些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总理、内政部、公安部等部门的表扬,例如:义安省是全国有效实施06/CP号项目的领先省份之一,采用了许多创新模式和方法;是全国十个完成质量岗位保障项目审批的省份之一;积极果断地实施了荣市行政区划调整、城市空间扩建项目以及2023-2025年区、乡级行政单位重组项目。
领导和指导各级各部门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积极主动、果断负责地落实各机关、单位、地方行政改革任务,并落实党委书记、机关、单位、地方领导的职责。动员全政治系统参与,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和行为,将行政改革工作视为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常规、持续性突破性任务。干部、党员、公务员、公共部门员工的意识、责任感、为人民和企业服务的态度和精神总体上得到显著提高。
在省级指导委员会的重点、关键和果断的领导下,全省行政改革工作真正步入正轨,取得了诸多亮点。各级各部门党委、机关的领导、指导、管理和运作更加果断、迅速、高效;权力下放、分工更加清晰、完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民众和企业满意度、认可度和评价不断提高。
省级指导委员会成员花费大量时间视察并敦促指定机构、单位和地方监督和指导行政改革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关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
一些机关、单位、地方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违反纪律和行政纪律,受到纪律处分,甚至被起诉和定罪。
部分单位行政程序的公示不完整、不及时(在全区、全乡人民委员会层面,公示和核查不及时);网上办理公共服务的比例较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全省仅达到28.3%);网上支付的比例仍然较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网上支付办理的行政程序比例达到64.16%);
该省政治系统的数字化转型工作中,有些任务尚未达到要求。
一些被选为行政改革指导方针的机构、单位和地方,改革进展缓慢且不明确;一些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未达到预期;行政程序文件处理速度仍然低于规定时间;一些官员和公务员提供的建议质量仍然有限。
2025年的关键任务和解决方案:
2025年,省级指导委员会将以“责任、纪律、为人民和企业树立榜样”为座右铭和指导方针,全面引领和指导行政改革六项任务。尤其要着重引领和指导行政程序的重大改革,遵循“三加两减两不”的原则(“三加”是指:提高透明度、履行公务责任、加强在线办理行政手续、提高人民和企业的满意度;“两减”是指:缩短办理行政手续的时间、降低办理行政手续的成本;“两不”是指:不制造麻烦、不骚扰、不迟交),营造开放的投资和营商环境,为人民和企业创造“最好、最快、最有利”的条件。
重点领导和指导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完成2025年行政改革方案的内容和计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明确准确地确定每个成员、机构和单位的职责;建立清晰、同步的工作协调机制,避免任务重叠。
继续重点指导有效落实中央和省级各项决议,例如:中央政治局2023年7月18日第39-NQ/TW号决议;全国人大2021年11月13日第36/2021/QH15号决议和2024年6月26日第137/2024/QH15号决议;省委2021年12月24日第05-NQ/TU号决议和2022年8月5日第09-NQ/TU号决议。将上述各项决议的落实与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的决议(第57-NQ/TW号决议)内容的同步落实对接。
重点落实以下任务:重组行政单位,精简组织机构(包括党政机关),确保工作持续不间断、不延误;审查和修改有关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的规定,避免重叠或遗漏;关注直接受组织机构重组和精简影响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制度和政策;修改与法律规范变化相关的操作规程、程序和行政程序处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加强对行政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查工作,尤其关注各机关单位、地方的纪律、行政纪律和公德执行情况;检查和审查后,找出并纠正不足和局限;严厉处理违反公德、煽动舆论扰乱民营企业、导致工作停滞不前、软弱无力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指定省级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内政部作为行政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网络环境下电子化工作处理程序的检查。
优先拨付更多资源,支持在执行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和技术应用任务方面面临诸多困难的单位和地方;补充和装备省级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省级指导委员会的领导、指导、运作、检查和监督工作。
一致选定6个单位和地区,包括:卫生厅、工贸厅以及奇山县、清章县、琼柳县、桂峰县,作为2025年行政改革工作的重点指导实施单位和地区。
同意完善省级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的政策,仅设立一个指导委员会,补充数字化转型任务,并落实第57-NQ/TW号决议;责成省级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内政部主持并协调相关机构和单位,就完善、调整和补充任务、工作规章等方面提出建议,提交省级指导委员会征求意见,并报省级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