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重点消除瓶颈,畅通资源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单位、地方领导集中力量在机构改革、精简行政手续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消除瓶颈,畅通资源……

为落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CCHC)2025年1月15日第9次会议结论的通知,提高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行政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青安同志代表省人民委员会签署了文件,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厅局、直属机构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行业、各地区:
——及时部署落实党的主张、政策、国家关于行政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法律,特别是落实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在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的57-NQ/TW号决议以及政府2025年1月8日第01/NQ-CP号、第02/NQ-CP号、2025年1月9日第03/NQ-CP号决议,重点在机构改革、精简行政程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旨在消除瓶颈,释放资源,创新发展,掌握高新技术,引领国家进入新时代。认真研究、学习57-NQ/TW号决议的思想,创新管理方式,将管理重点转向目标和结果管理而非过程管理,力求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政改革方面取得突破。
——及时掌握、指导全面制度化、严格有效执行中央委员会、省委、省委常委会、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各项决议、指示、结论和指示,特别是本着苏林总书记关于创新立法思维的指示精神做好立法执法工作。有效组织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创新立法执法工作,满足新时期国家发展要求”的指示。抓紧研究、指导出台有关实施细则,有效落实国会、省人民议会通过的新法律和决议。同步灵活落实各项措施,提高各单位、地方执法效率和效力。
——集中资源有效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关于继续创新和改组政治体系机构,精简机构,有效运作的若干问题》。根据中央指导委员会的指示,研究提出机构、单位组织结构改组方案,确保精简、高效、有效运作;研究发布权限内文件,并提请主管部门发布文件,落实国会关于处理机构组织相关法律内容的决议,确保改组后各机构、单位正常运转。完善法律法规,促进简政放权,提高各级部门在履行国家管理任务中的协调有效性。有效落实国会关于依法批准县、乡两级行政单位改组方案的决议。
——密切跟踪省、机关、单位行政改革计划任务,及时、有效落实。
——有效落实2025年重点行政程序改革计划、2025-2030年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减少许可、将部分任务和许可活动移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计划以及政府颁布的关于全面创新行政程序、跨越行政界限提供公共服务的决议中规定的任务。从法律文件起草阶段开始,严格控制、减少和简化行政程序,为民众和企业减少麻烦和成本。
——有效落实完善机制政策,解决机构改革后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政策问题,确保和谐共处,不让任何人掉队;同时,出台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工作。同步采取措施,整顿纪律,改善行政秩序,提高公务员素质,改善为人民和企业服务的质量;坚决严肃处理违反纪律和行政秩序的行为,确保执法严格,增强人民的信任。
——继续开展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和发展任务,发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国家和专业数据库系统,确保各机关、单位和地方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步共享,为数据分析处理服务,支持领导和管理工作,提高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加强电子身份识别应用程序(VNeID)实用程序的开发和使用。重点审查和重新评估省级信息系统在线公共服务的质量,并将其整合到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促进数字化和数据再利用;推动实施06项目,为人民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创造便利条件。
——继续推广复制好模式、好办法,提高各领域行政改革成效;鼓励在行政改革工作中研究运用新技术、绿色技术、智能化手段;加强沟通交流,特别是利用数字平台进行沟通交流,形成良好效果和社会共识,推动行政改革。
——有效落实激励奖励机制和政策,优先提拔任用能力突出的公务员,提出许多有利于行业、领域和组织发展的行政改革思路和举措。
内政部:
——发挥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的作用,继续研究提出新的、创造性的、突破性的措施和解决方案,以全面、同步、有重点、关键、深入、务实、有效的方式组织实施2021-2030年乂安省行政改革计划。
——配合有关机关审议并报请省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各机关、单位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主持并指导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地方落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机构改组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和企业的工作不受影响或遗漏。
-主持、配合各厅局、行业、地方对2021-2030年阶段乂安省国家行政改革计划五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提出2026-2030年阶段推进国家行政改革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加强行政改革巡视和公务员巡视,强化纪律、秩序和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职责担当。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地方按照已发布的计划完成2025年行政程序改革任务。
——督促各部门、地方落实2025-2030年阶段减少各部门、地方的许可、将部分任务和许可活动转移给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计划;政府颁布后全面创新行政程序和跨越行政界限提供公共服务的决议。
省警察局:
主持并配合各部门、行业、地方有效实施06项目;及时向省06项目工作组组长和省人民委员会报告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措施。
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厅局、部门负责人、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严格落实上述内容,定期总结并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内务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