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讨论国际金融中心法律走廊
6月12日下午,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关于越南国际金融中心(IFC)的决议草案。
这是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高端金融服务、创造新的增长动力、深度融合、提升越南在全球金融版图上地位的重大政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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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决议草案,国际金融中心将按照胡志明市和岘港市政府划定的、边界清晰的地理区域模式进行建设。每个中心将根据自身优势和国际趋势,制定各自的发展方向。两个中心将共同致力于建设一个多元化、现代化、对国内外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的金融生态系统。

在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是成为发展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关的金融领域的龙头,涉及资产管理服务、基金管理、保险、股票产品、债券、基金证书、金融衍生产品等;发展银行系统、货币市场产品;开发金融科技测试机制(沙盒)、金融领域创新;建立专业交易大厅、新交易平台;发展大宗商品市场,建立大宗商品和衍生商品交易所,连接国内外实物商品市场;发展区域供应链服务、物流中心、港口运输,与巴地头顿自由贸易区相结合……
同时,岘港市将重点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于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非常驻组织和个人的贸易融资(离岸金融服务)、与自由贸易区、高科技园区、开放经济区、工业园区等相关的跨境贸易活动;对数字资产、数字货币、支付、数字汇款等一些新模式进行控制测试;吸引投资基金、汇款基金、中小型基金管理公司;促进为消费、旅游、贸易、物流提供金融解决方案的初创企业的发展;...
突破的具体法律框架
决议草案明确规定了国际金融中心的设立、运行、管理和监督,确定了在中心框架内运营的成员、交易所和交易平台。
草案特别设立一章,专门规范国际金融市场适用的具体机制和政策。具体内容包括:外汇政策、银行业务政策;金融政策、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税收和财政激励政策;专家、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的入境、出境、居留、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土地政策;建筑政策;环境政策;金融科技和创新的受控测试政策;战略投资者的行业激励和政策;技术和社会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和分销政策;投资和经营活动中的费用、收费和争议解决机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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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关于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议是建设胡志明市和岘港两个世界级金融中心的法律基础,是越南进一步融入全球金融价值链的里程碑式举措,为实现三大战略突破、培育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创新等新增长点、巩固越南在全球化深度发展时代的地位作出重要贡献。

根据计划,该决议经国会批准后,将成为政府部署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运营、吸引投资、对接全球巨额资本流入越南的重要法律依据。
同日下午,国会听取了关于胡志明市四号环路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政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