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6月12日),国民议会将对省级合并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修订补充的议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于6月12日上午表决通过关于2025年省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因此,今天上午,国会在会场讨论了2025年省级行政单位的安排。内政部长范氏清茶将发言解释和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
随后,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省级行政单位安排的国民议会决议。
此前,6月11日,全国人大听取了关于2025年省级行政单位安排的报查报告,并分组进行了讨论。
根据提交的文件,政府已制定了 23 项安排方案,将 52 个省级行政单位调整为 23 个新的省级行政单位。
安排之后,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6个中央直辖市和28个省。
重组后新成立的 23 个省级行政单位均符合第 76/2025/UBTVQH15 号决议第 4 条规定的省级行政单位标准方向。
前一次公众咨询的结果显示,共识率很高,全国平均共识率为 96.19%,52 个省市的省、区、乡级人民议会 100% 投票赞成在其所在地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单位的政策。
根据分配的配额,在实施该安排的52个省市的省级机关、组织和单位中,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总数为447657人(其中干部2321人,公务员79118人,公共雇员366218人)。
省级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人数的安排和分配,按照第76/2025/UBTVQH15号决议第11条的规定、有关法律文件和主管机关的指示执行。
52个省市的省级公共总部共计38182个需要重新调整;其中33956个总部将继续使用;4226个总部将闲置。
国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在其审查报告中建议,确定该决议自国会投票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地方开展移交工作、准备必要条件以及确保重组后成立的行政单位的地方当局能够尽快按照中央总体规划正式开始运作(可能从2025年7月1日起)创造法律基础。
6月11日上午,在小组讨论中,义安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钟代表也提议,生效日期应从国民议会批准之日起算,而不是像决议草案中那样从2025年7月1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