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途土地规章
居住在雄原县的阮文豪先生询问:“根据2024年《土地法》,将土地用于公共用途时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何规范向投资者分配或租赁土地以实施公私合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
回复:
第二百零七条2024 年《土地法》规定了用于公共目的的土地;用于实施公私合作方式的投资项目的土地。如下:
1.公共用途土地使用,必须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及涉及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
2.公共用途土地必须明确区分非经营用途土地区域和经营用途土地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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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非经营目的的土地,国家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不收取土地使用费;用于经营目的的土地,国家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出租土地。
3.国家按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或者租赁的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土地,用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的投资项目。
4.实施公私合作方式投资项目的土地管理、使用和财务责任制度,应当符合本法和《公私合作方式投资法》的规定。
5.省人民委员会负责安排土地资金,并根据人民公安部队的要求分配土地,以保障公共用途土地和公私合作模式下投资项目实施用地的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