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乡级政府“权力”,使其能够主动安排和部署干部和公务员
(Baonghean.vn)——为落实精简人员、重组、提高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队伍素质和有效利用的政策,义安省正在乡一级部署许多解决方案。
任何安排和布局中的通道
在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七次会议2021-2026 年任期内,居住在安山县华山乡的阮氏翠女士通过在线电话向会议反映,为 2 类和 3 类乡安排 1 名文化社会公务员的政策不合适,因为“文化信息”和“劳动政策”这两个领域的工作量很大,影响了公务员完成任务的能力。
这些也是我们(PV)在基层走访期间记录的一些乡级公务员的意见和想法。据宜禄县宜顺乡文化社会公务员阮氏琼女士介绍,同时负责文化社会和劳动、伤残军人社会事务,工作量很大,非常困难。例如,在去年八月和九月,除了专业工作和在“一站式服务中心”值班,接待和指导人们办理功勋人员、医疗保险、丧葬、贫困家庭等相关政策手续外,我们还要同时完成许多任务,包括提供咨询和直接开展宣传工作,组织文化、艺术、体育锻炼和运动活动,以庆祝八月革命和九二国庆节;只是指导学校做好新学年的准备工作,组织并开展了多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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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禄县宜顺乡一站式检测服务结果接收及返还部门。照片:麦花 |
阮廷阳先生是宜禄县文化信息厅副厅长,他承认,在每个二级和三级乡镇仅配备一名文化社会官员的情况下,他们的工作量相当繁重。他表示:“一个人要负责很多任务,包括就国家文化、体育、家庭儿童、信息通信、卫生、教育、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管理提供建议……由于电台台长一职已被取消,许多乡镇将这项工作分配给了文化社会官员,他们还负责数字化转型和信息技术应用。文化领域本身就十分庞大,但他们还要承担劳动和政策领域的诸多任务,例如就业、劳务输出、功勋人员政策、贫困家庭政策、社会保障受益人政策、性别平等政策等等……”
官文化-社会该区域只有一个负责人。文化方面已经很多了,但还要“承担”劳工和政策方面的责任,所以难以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南丹县内务厅厅长黄义雄先生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他表示,在当前文化生活和新农村建设时期,文化和社会公务员的文化机构建设方向相当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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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南江乡的妇女们承担起植树和养护树木的责任,营造出绿色、洁净、美丽的乡村景观。照片:梅花 |
除了对乡级公务员人数的意见外,一些地方也反映,目前办公统计公务员岗位仅设2人,一人在办公厅工作,另一人兼任统计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两项工作,分别受党委和政府两个联络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这种安排并不合理。又如,对于二类和三类公社,财务会计岗位仅设1人,工作量大,需要专业知识,甚至从国库取款也必须由国库登记在册的会计人员办理,因此,一旦该公务员生病或女性休产假(6个月),当地就很难找到人手。
目前,各地都清楚地意识到,干部和公务员的数量已被“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政府第34号法令根据2019年4月24日发布的规定:一级公社最多23人;二级公社最多21人;三级公社最多19人。如果公社已安排常驻警察,则人数减少1人,分别为22人、20人和18人。
根据第34号法令规定的雇员总数和12个专业岗位的规定,省人民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8日颁布了第80号决定,颁布了关于乡级公务员岗位数量和结构的规定,以及关于乡级公务员岗位招聘资格培训专业的规定。
具体来说,1 类公社和城镇的公务员人数为 10 人(1 类区为 11 人);2 类公社和城镇的公务员人数为 8 人(区为 9 人);3 类公社和城镇的公务员人数为 7 人(区为 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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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12月28日第80号决定,编制的乡级公务员岗位数量及结构图。图源:总部 |
公务员总数按以下结构安排:乡镇军事指挥部指挥官、司法-民事登记处处长各设1人,统计处处长各设2人(所有乡镇均如此)。土地管理-农业-建设-环境处处长在第一类和第二类乡镇各设2人,在第三类乡镇各设1人。财务-会计处处长在第一类乡镇各设2人,在第二类和第三类乡镇各设1人。文化-社会处处长在第一类乡镇各设2人,在第二类和第三类乡镇各设1人。
政府第34号法令一级公社的公社级干部和公务员人数上限为23人;二级公社为21人。二等公社;19人为了第三类公社。如果该公社已安排常驻警察,则减少1人,相当于22人。-20 人和 18 人。
“给“权利”积极主动地为基地
从指导和操作工作的实践来看,一些地方提出,中央和省级政府应根据干部公务员岗位的数量和结构,赋予基层自主权,使其能够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和分配。按规定,土地管理、农业、建设、环境等部门各设2名公务员,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此类公务员的工作量低于文化、社会、司法、户籍等其他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赋予基层自主安排和分配的权力,以确保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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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峰县甘慕乡文化社会官员讨论工作。照片:麦花 |
目前,根据规定,除公务员外,第二类公社可以选举两名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但一些地方政府认为这个职位不需要两个人,而且实际上,许多地方政府还没有选出足够的两名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因此,应该调整这个职位,以增加在公社工作的公务员人数。
然而,据南丹县内务厅厅长黄义雄先生介绍,省人民委员会第80号决定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层民众意见协商制定的,因此省政府规定的乡级公务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是合理的。重要的是,对公务员的管理和工作分配,以及对乡级公务员履行公务的监督工作,都应认真严格,相信这样才能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效能。
地方政府必须积极主动综述、综合和向内政部提交一份文件,作为咨询和向省政府提出建议的依据,以便省政府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允许公务员在公务员职位之间调动,并将一名公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调往有 2 名公社,以增加公务员人数。
内政部政府建设及青年事务司副司长郎文桂先生表示:对于基层民众近期反映的若干岗位乡级公务员人数及编制安排问题,内政部已收到相关反映并作出具体答复。
关于公务员调动和公社副主席调动(根据规定,副主席人数为2人)以增加公务员人数的问题,各地应当审查、汇总并向内政部提交文件,作为咨询和向省政府提出建议的依据,以便在不改变干部和公务员总数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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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章县代表团监督清峰乡公务员履行职业职责的情况。照片:梅花 |
除了上述问题外,据郎文桂先生称,目前全省共有176名乡级公务员过剩,因此地方政府的重点是安排和精简工资制度,使干部和公务员人数符合政府第34号法令的规定,确保合并和未合并乡的公务员队伍稳定高效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