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地方认真落实精简工资政策。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机关、地方、单位认真落实政府第29号令规定的精简人员政策。
为落实政府2023年6月3日第29/2023/ND-CP号关于精简人员政策的规定,为确保全省各机关、地方、单位统一实施精简人员政策,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已发文要求各机关、单位落实以下内容:
+各厅、各行业、各领域的领导,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公共服务单位负责人:
- 根据政府2023年6月3日第29/2023/ND-CP号议定规定实施人员精简。
——组织向全体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普及精简机构、调整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队伍的政策、制度。
- 制定年度精简工资计划。列出需要精简的项目清单,估算每个精简项目的补贴金额,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
-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执行精简人员决议及各精简人员对象的薪酬政策;为享受政府2023年6月3日第29/2023/ND-CP号议定第7条第2款a点规定的精简人员政策对象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 直接管理裁减人员的机关、组织、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对不当裁减人员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 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有关机构停止向违规被裁减人员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福利;将被裁减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期间已支付的资金(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购买医保卡的资金)转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负责收回授予该主体的精简政策所带来的利益;
- 对实施精简工资制度的人员支付工资与依法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已享受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差额。
+研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不履行精简工资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内政部:
-主持、配合财政部审核落实机关、单位精简工资政策的项目清单和预算,提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
——检查机关、单位精简人员决定的落实情况。
+ 财政部:
- 审核本省机关、组织、单位精简工资预算概算;提请主管部门从年度国家预算支出概算中安排资金,按规定向精简工资对象发放政策性款项。
-每年根据精简人员政策实施情况(包括政府2023年6月3日第29/2023/ND-CP号议定规定的精简人员数量、每名精简人员的津贴数额),制定下一年度精简人员实施计划,编制实施精简人员政策的预算,纳入省下一年度国家预算中实施工资改革的需要。
- 在平衡省级预算的基础上,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提请省人民议会出台精简人员相关主题的补充扶持政策。
- 定期,每年2月15日前,汇总、评估本省上一年度精简干部工作实施情况,报省人民委员会、内务部、财政部汇总后报总理。
+省级社会保险负责:
- 接收名单和记录,对裁员情况优先安排社会保险。
——指导各设区市社会保险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办理裁减人员名单接收、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确认、社会保险号注销等相关工作。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机关、地方、单位按照规定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