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担心处理坏账的依据可能会被滥用。
(Baonghean.vn)——在信贷机构坏账处理项目决议小组讨论中,乂安省国会代表团提出了3条意见,对确定坏账处理依据表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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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义安省、莱州省、茶荣省和岘港市代表团讨论会概况。图片:Thanh Loan |
5月26日下午,乂安省国会代表代表团与茶荣、莱州、岘港三省国会代表代表团分组讨论了《关于信贷机构呆账处理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和补充《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阮德荣代表主持讨论会。 |
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务委员(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阮文志表示,坏账就像“血块”,需要有效处理。在采取具体措施时,必须明确界定适用范围以及哪些情况属于坏账。为此,必须对坏账进行明确分类。
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代表对决议草案中关于坏账处置的某些内容是否真正确保不违反既定原则,特别是不使用国家预算资金处置坏账的原则表示质疑。同时,为了处置坏账,信贷机构必须保持透明度,避免在处置坏账过程中滥用特殊措施。
乂安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局长黄氏秋庄代表(乂安代表团)就处理坏账的原则、行使扣押银行权的条件、行使扣押银行权的条件以及免税和费用豁免规定发表了意见。黄氏秋庄代表提出,需要明确一些问题,例如:有抵押的债务是否被视为坏账?将坏账归咎于国家银行是否合适?
PV-CTV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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