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义安省人民高度赞同免学费政策
泰氏安忠代表表示,这一政策得到了民众和选民的极大共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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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了:国会关于免除和支持国民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龄前儿童、普通教育学生和普通教育课程学生学费的决议草案;国会关于普及3至5岁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决议草案;国会关于延长国会关于减免农业土地使用税的第55/2010/QH12号决议规定的农业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的决议草案,该决议已根据第28/2016/QH14号决议和第107/2020/QH14号决议修改和补充了若干条款。
直接向学生支付学费支持
在分组讨论有关教育政策的两项决议时,省委常委、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代表高度赞同颁布这些决议的必要性。
代表强调,这些政策是建立在党的观点和政策具体化的基础上的,符合宪法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们政权的人文精神和优越性。

她根据与当地选民见面的经验表示,选民们对本届国会通过免除学费和扶持政策尤为关注和期待。“在义安省这样一个历经磨难、拥有学习传统的省份,这些政策得到了民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她强调道。
关于学费减免和资助决议草案,与会代表就其规范范围和适用主体提出了意见。草案明确规定,学费减免和资助对象为国民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高中阶段学生和普通教育阶段学生。
但“教育机构”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教育法》仅对各级教育分别作出规定,例如:学前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大学教育机构、继续教育机构、其他教育机构。
另一方面,决议草案指出,上述政策适用的对象之一是“其他开展普通教育课程的教育机构”。然而,根据《教育法》,“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托儿所团体、托儿所、独立幼儿园、扫盲班、残疾儿童班和弱势儿童班。
基于以上分析,代表们建议起草机构应明确监管范围,明确“其他教育机构”的概念,以便于适用。

泰氏安忠代表也赞同该规定,根据现行预算分权制度,国家将保障实施资金来源。其中,中央预算将支持尚未实现预算平衡的地方,确保公平性和针对性。
然而,她担心该决议预计将从2025-2026学年开始实施,而2025年的预算案目前还没有针对该政策的具体支出项目。代表建议政府尽快拨款,以便及时实施,避免出现延误,引起民众的担忧。
关于付款方式,安忠女士表示,草案尚未明确具体规定,将交由政府指导。代表们赞同文化社会委员会的建议,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学习者。
这种方法有助于减轻教育机构的压力,特别是避免将责任推给不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教师,并减少以前一些政策中出现的资金延误和积压。
关于生效日期,该法规草案自2025-2026学年起生效,“直至另有规定”。代表们建议删除这一表述,因为根据法律原则,当新文件取代旧文件时,旧文件自然失效;同时,这也避免了人们怀疑该政策很快就会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人们对该政策稳定性的信心。
仔细计算资源,制定稳定、长期的政策
国会国防安全外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德顺少将在国会讨论教育政策相关决议草案时表示,国会讨论免除普通教育学费政策让他感到兴奋。
他说,这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以人为本、实现我们政权可持续和人道发展目标的不断努力。

具体而言,该代表表示,免除公立学校学生的学费是合理的,社会对此也高度认同。然而,在对非公立学校学生提供学费资助的政策下,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资助标准,与公立学校的学费水平相当。这是为了确保公平,避免地方之间的差异。
关于该政策的可持续性,阮将军建议政府精打细算,确保该政策长期稳定地实施,同时逐步扩大其他支持措施。他还建议,除了学费补贴外,还应为偏远地区的学生提供更多具体的政策,例如提供学习条件方面的额外支持。
关于普及学前教育,代表们一致认为,当前的重点应放在3至5岁年龄段。然而,在制定推广路线图时,必须考虑到各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例如,海防市目前拥有良好的发展条件,有能力及早实施这一计划。”他指出。

国会法律公正委员会委员黄明孝在国会讨论教育政策两项决议草案时建议,扩大免学费范围和普及3岁及以上学前教育以及学费减免政策时,应仔细考虑法律层面的问题。
由于普及教育、学费减免及支援的内容已在《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因此,将普及教育扩大至3岁以上儿童,或通过国会决议扩大学费减免及支援对象,需要在文书形式和一致性方面进行慎重审查。如有必要,可以考虑修改《教育法》,以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
值得一提的是,黄明孝代表还反映了选民提出的另一个问题:大学国防安全教育课程的学费。国防安全教育课程是必修科目,也是国家的一项普遍政策,但目前一些自治大学的学费过高,有些地方甚至高达每门课程2000万越南盾。这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这位来自义安省的代表建议国会和政府考虑免除学生国防安全教育课程的学费。